据香港电台报道,行政长官梁振英表示,青年新政的梁颂恒和游蕙祯故意违反誓词、侮辱国家民族,冲击法治,亦引起全国愤怒,他们违反人大释法条文,失去议员资格,不得就任。 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有了强的国,才有富的家。爱国是富家的前提,“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最根本的也就是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首次宣誓时打出“香港不是中国”英文标语,并用“支那”一词侮称中国的“青年新政”成员梁颂恒、游蕙祯,其卑劣行为一度引来13亿多炎黄子孙强烈抗议。公然踩踏香港基本法和国家宪法红线,不仅爱国理念已经荡然无存,也为法治国家不能容忍,更为13亿多炎黄子孙所不齿。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治是香港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香港民众自由的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明确规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侯任立法议员,梁颂恒、游蕙祯本该做法治的守护者,但其却刻意践踏基本法,赤裸裸地挑战香港法治,也毫无意外地遭到了香港政界、商界、教育界、专业团体、普通市民的愤慨和谴责。 “一国两制”,一国是前提。长期以来,中央政府在经济上给予了香港巨大的支持与帮助,香港市民也越来越多地享受到了中央惠港政策带来的红利。然总有一些人眼红香港的发展,到处惹是生非。他们不顾香港繁荣稳定的发展大局,不顾香港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稳步提高,而是唯恐天下不乱,采取各种方式挑战“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如此拙劣表演虽然闹不大但祸害却不小,放任下去将严重危害香港繁荣稳定,甚至会毁了香港的美好未来。 就本质而言,“港独”是自成一“国”,是分裂中国,是彻底破坏“一国两制”。全国人大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作出权威性解释,让香港社会对基本法条文有更清晰、明确的理解,既顺应了香港社会的主流民意,也是遏止所谓“港独”思想危害到国家安全的必要之举。法律最具强制性和震慑力,这在体现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意志及维护法治权威决心同时,既是对依法治港、依法治国理念的固化,也能够确保“一国两制”不走样、不变形。 “小家”同“大国”,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同命相依。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特区政府,都有责任来维护国家的安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作出权威性解释,就已经为依法处理香港立法会议员选举及宣誓中发生的问题指明了方向,也为港独港闹划定了法律红线。着眼于香港的美好未来,香港就必须确保由爱国者长期执政,将港独港闹等害群之马清除出去,也唯有如此才能保证香港的稳定和繁荣,续写狮子山下的精彩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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