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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综合报道:据相关媒体报道,近日,加拿大一位华裔因购买被盗财产转售获利,被安省高等法院裁定支付500万的赔偿金,这可是一笔不菲的罚金,具体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以现金进行交易
据悉,2011年11月,冯先生(音译,Gabreil Fung)看到Kijiji网站上有人在低价出售iPad,就与对方约在Yorkdale商场停车场见面,双方以现金进行交易。
冯先生经过认证,发现这台iPad是全新未开封的正版货,就动了心,开始频繁与对方联络交货。
在接下来的32个月里,冯某继续购买多达4,942部iPhone和5,321台iPad,每次增加10或20个订单。 期间,对方一直坚持冯某用现金支付。
在这些交易中,冯先生总共付给对方520万元现金来买这些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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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方”盗用公司信用卡
一直到2014年7月25日,双方不再进行交易,因为冯先生的“供货方”Minetto被查出盗用公司escom Solutions Inc.(“Wescom”)信用卡购买这些苹果数码产品,犯有严重的欺诈行为。
原来,冯先生的“供货方” Nadia Minetto是一名在Wescon Solutions Inc.软件公司工作的会计,之前还曾在四大国际会计事务所KPMG工作。
2008年6月9日至2014年7月,Minetto擅自使用公司她的企业AMEX卡从Wescom的供应商Apple购买了各种iPhone和iPad,并将其出售给第三方,包括被告冯某。
据此,2014年10月31日,Minetto认罪同意赔偿公司Wescom6,831,834.17元加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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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苹果产品大赚
而冯先生在万锦广场(First Markham Place)经营一家零售店Plus One Solutions,这是一家销售配件,手机和iPad的零售商,此外还提供电话解锁和维修等服务。
在Minetto提供给冯某的苹果产品中,约有10%到15%是通过Plus One销售,其余85%至90%的苹果产品由冯先生出售给香港离岸公司、当地批发商,其他商店和网上购物。
另外,调查中还发现,冯先生和和另外一名被告叶某(Eric Yip)有业务关系。叶某通过他的网络帮助冯先生出售这些“来路不明”的苹果产品,两人在万锦还租了一间办公室,专门用作运输这些产品的送货点。
相关数据显示,从2013年4月至2014年7月,Minetto共有224批货物送达冯某的交货地点,总价达3,124,361元的苹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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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9日至2014年7月9日之间的日期,Minetto通过欺诈性地使用Wescom信用卡向冯某出售的苹果产品,总价值为5,356,641.06元。
经过调查,Minetto卖给冯先生的苹果产品总价值达535万多元,冯先生将这些以诈骗手段获得的苹果产品进行倒卖,大约能获得20%的利润,冯先生共以此赚得102万多元。
被“罚”500多万
据此,法庭也就冯某在2011年至2014年和米内托购买这些苹果产品期间,是否知道她欺诈行为,或者是故意装傻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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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了解双方交易期间的细节之后,认为从2012年3月30日起,冯先生就知道自己在购买赃物,知道从Minetto那里买来的苹果产品来历有问题,因为到了后来,他甚至干脆让Minetto以快递的形式寄给他,免去两人在停车场见面交易的麻烦。而他却最终选择不去追究这些东西是否是赃物,反而继续和她交易,无视了这些问题。
最终,法官判罚冯先生必须向财产所有人Wescom Solutions Inc.支付超过500万元的赔偿金。
所以说呀,这天上“天上掉馅饼”的事还真不太可能,如果遇到好到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可得长点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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