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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移民被拒:法官怼移民部,得艾滋不关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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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2-9 12:3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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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加拿大,一个艾滋病患者每年治疗费平均超过14000元,为此移民部在批准移民时会考虑这个因素。最近就有一个加拿大华人申请父母团聚移民被拒的案例,移民部的理由是申请人的父亲被查出HIV(艾滋病病毒)呈阳性,因为曾经有婚外性行为而感染HIV。但是上诉法官驳回了移民部的决定,法官说申请人父亲是因何患上爱滋病的与本案无关,移民部不能对其进行道德评判。
  包女士(化名)2001年从中国大陆移民到加拿大,居住在渥太华,事业顺风顺水,先后取得了注册会计师,金融分析师以及财务风险经理三项专业执照,成为了金融界专家,并且已经加入加拿大国籍,成为了加拿大公民。作为家中长女,她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于是就开始为自己的父母申请团聚移民,想要将父母接来身边照顾。她唯一的妹妹也于2007年移民加拿大,父母在中国没有其他子女了。
  2009年9月,包女士准备了所有相关材料,为自己的父母递交了团聚移民申请,担保父母移民加拿大,同时让父母去医院做了体检。不幸的是,2013年3月,包女士收到移民官发来的信件,告知她,她的父亲的艾滋病检验结果呈阳性,也就说,其父患有艾滋病,可能会给加拿大医疗系统带来额外的负担,但是,移民官当时并没有立刻拒绝其父母的移民申请,只是要求包女士对其父亲的体检结果做出回应。
  包女士于同年7月,再次提交了补充材料,资料表明她愿意主动承担同时也有能力承担父亲的医疗费用,同时,向联邦政府发出人道主义援助申请。然而,2014年5月,移民局还是拒绝了其父母的移民申请,移民局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包女士会负担其父亲一年15000加元的医药费,同时,虽然包女士的母亲身体健康,但是,她是与丈夫一同递交申请,所以也遭到了移民局的拒绝。
  包女士对此决定表示不服,于是上诉至移民和难民委员会的上诉庭,遗憾的是2017年5月,上诉庭驳回了包女士的上诉请求,同时表示其父亲的情况不足以获得人道主义援助。
  在被拒绝两次之后,包女士没有放弃,她选择向联邦法院进行申诉,包女士得到了安省性病法律诊所和加拿大艾滋病法律网络的帮助,两家机构分别聘请了律师,作为干预方出席法院聆讯。
  2017年年底,联邦法院判定搁置上诉庭的决定,法院认为,包女士的父亲并不是因为他行为不检或者道德问题造成的,患病情况比较特殊,理应获得特别照顾,加国政府也应该向其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法院还要求上诉庭另一个评审团重新审理该案件。移民部的文件中提到本案爱滋病可能和患者道德有关,法官称,移民部这样做看来是要对担保人的父亲进行道德评判。移民部无权成为道德警察,因此批准上诉。
  根据加拿大的移民政策,如果申请人的身体状况有可能给加拿大的医疗系统带来额外负担,同时,其病情可能危害公共健康或者公共安全,那申请者将无法移民加拿大,甚至连旅游签证都拿不到,但是也有一些特例,即使患病也能移民,包括难民,受加国政府保护的人,加国公民以及加国永久居民担保的配偶和子女。
  据多伦多太阳报报道,数千名移民前检测出HIV(艾滋病病毒)呈阳性的移民被允许进入加拿大。自2002年1月至2006年12月,共有2567名移民申请人被检测出HIV呈阳性,患有艾滋病,但只有126人被拒。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申请人并不被认为威胁公众健康或者增加加拿大医疗系统负担。
  根据艾滋病治疗机构——Southern Alberta Clinic提供的数据,2003年,每月治疗艾滋病病人的花费是1100元,现在每年约需1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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