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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片电影欣赏:City Lights 城市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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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6 07: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讲到默片,没有人好过卓别林Charlie Chaplin。他有几部电影特别好,由1921年的The Kid ,The Gold Rush淘金记,The Circus马戏团,City Lights城市之光,到1936年的 Modern Times摩登时代 ,没有一部不堪称是经典杰作。
        卓别林是时代的产物。在默片时代,就是需要他这样的天才。他塑造了一个人物the Tramp:特大的裤子,特大的鞋子兼八字脚,一撇小胡子,加一根小拐杖,每一个动作都让人发笑,再制造一些肢体笑料。这些笑料桥段,今天再看都让人捧腹,难怪在当时,卓别林非常肯定默片就是电影的未来,完全无须进入有声电影时代。后来虽然证明是他的错误,但却不会否决掉他对电影的贡献。
        1931年推出的“城市之光”在这些电影中突出的地方,是the Tramp在片中爱上了一个女孩子。过去,他的角色是一个落魄的失败者,没有感情生活。这一次,他爱上了一个美丽的失明女子,而且帮她恢复视觉。同他所有其他默片一样,让人看时笑中有泪。
        在这部电影,卓别林仍然是自编,自导,自演。他甚至为电影配乐,确是全能天才。(由这部片开始,他为自己的每一部电影作曲配乐。)
        剧情:
        电影开始,这个城市为一座新的雕像举行揭幕仪式,城中名流都在场。但是当布幕揭开,一个流浪汉正在雕像上睡觉。于是他被赶下来。当然赶下来之前,他闹了不少笑话。
        卓别林饰的流浪汉the Tramp,经常在街头被警察驱赶。这一天他在街上见到一个卖花女,他同情她,跟她买了一朵花。当她找钱时,他发现她是失明的。这时街上一辆豪华轿车由旁边行驶而去,卖花女以为是他的汽车。他也不解释,假装是自己上了车走了。
        当晚,the Tramp在河边撞上一个喝醉酒的富豪。他因为妻子要离婚,正打算吊颈自杀。Tramp劝告他活下去,但富翁误将吊颈绳套在他的颈部,两个人都掉到河里,经过一轮挣扎,两人爬上岸。之后富豪为感谢他,带他回到自己的豪宅,还给他换上一套燕尾服,再带他到体面的餐厅疯狂一晚。富翁还说他们将是终生的朋友,对他又抱又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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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在餐厅也闹了不少笑话。其中包括吃意大利面时,将天花板墬下的纸条也当面条吃下肚。又因为舞厅地板太滑,不断的跌倒。最后富翁又是大醉,惊险万分的开车,两人一起回家。这时已是早上,在豪宅前又见到那卖花女,Tramp跟富翁要了些钱,将女孩的花都买了。然后又开了富翁的劳斯莱斯送少女家。女孩回家后就跟相依为命的祖母说,她认识了一个好心的富翁。
        当Tramp回到富翁家,富翁已经清醒过来,完全不记得他是谁,还叫管家将他连打带踢的赶出去。
        不过那天晚上,富翁又喝醉了,又在街上遇见the Tramp,这一次又邀他回家,说要为他举行派对。宾客很多,大吃大喝。他再度闹笑话,包括吞下一个哨子,一打咯就发出口哨声,使到晚上的娱兴无法进行。(下:The Tramp 吃意大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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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晚富翁又喝醉了,流浪汉就跟富翁睡在一张床上。不过到了早上,富翁又不记得他,又叫仆佣将他踢出去。
        他忘不了那卖花女,又去到她住处,由窗口望见她生病在床,而且家徒四壁,非常贫穷。The Tramp为了帮助她,先是找了一个扫街的工作,但收入有限。这时他看到报纸说,维也纳有一个医生能将瞎眼的人治好,他赶去跟卖花女说,却发现她们收到房东催缴房租的警告信,要他们第二天就将欠租22元缴了,否则就将她们赶出去。他向卖花女保证自己会帮她想办法,但因为回去工作时迟到,被开除了。
        他感到非常沮丧,这时一个拳击手对他说,他们需要一个拳击手,打假拳。两个人可以分享50元的奖金。他答应了。但是正当要开赛了,那个拳击手接到电报,警告他说警察正在找他。因此他退出比赛,the Tramp因此要跟另一个人打拳。那个人比原来那个个子更大,而且也不会跟他打假拳。换言之要来真的。
        Tramp本来想退出,但已来不及,硬著头皮上阵。这一场拳赛是经典,可能很多人看过。那一场表演不是拳赛,而是经过完美的choreography策划的韵律舞蹈。The Tramp想尽办法取巧,最后还是输了,也没得到奖金。
        他失望的在街上游荡时,又遇到刚由欧洲回来的富翁,显然又喝醉的富翁见到他十分热情,又请The Tramp到他家。到了富翁家时,刚好有两个小偷来偷东西,听到他们回家就躲了起来。他跟富翁说起那个卖花女,富翁豪爽的给他一千元。这时两个小偷听见有一千元,就将富翁打晕了,要将那钱偷走。The Tramp致电警方,但当警察赶来时,小偷已经逃走。管家反而指他身上的钱是偷的,而富翁醒来后,也不记得曾经给他钱。他不管,强行将钱带走拿去给少女。他并对少女说,叫她到维也纳去治眼睛,而自己会离开一阵,暂时不会见到她。之后他在街上被警察发现带走。
        一年后,他被释放出狱。他到卖花女经常出现的街角,已经见不到她。原来少女的眼睛真的治好了,并且和祖母开了一间花店。每次当衣着光鲜的男人进到她的花店,她都怀疑是否那个曾经帮助自己的大善人。
        The Tramp这时穿着比以前更破的衣服,身上到处都是破洞,过去常欺负他的两个报僮仍然嘲笑他。他流浪到少女的花店门前,见到排水沟上一朵花,他正要拣起时,又被那两个势力眼的报僮驱赶。少女好心的给他一朵新的花。他意外的见到眼前的少女就是那个卖花女。当那少女要将零钱放在他手心时,感觉到那只手就是过去自己握过的。她说:是你吗?他点点头,说:妳能看见了?她说:我能看见了。而他就害羞的低头望住她。
        电影在此结束。少女的微笑表示她接纳了他。
        制作及卡司:
        卓别林用了将近三年时间拍这部电影,而当时默片已经不再受欢迎,每个电影公司都积极筹拍有声片。但是卓别林不屑的说,没人会喜欢有声片,甚至说:“我给有声片三年时间,过了这一阵热潮,就没人爱看了。”虽然他是错了,但是这一部片却成为当年最卖座电影之一,总共赚进五百万元,其中半数利润归他。到这时他已经是好几百万的富翁了。
        不过这电影有些地方要比其他默片进步。比如说,很多地方的配乐比较准,比较像有声片。好像那场拳赛的配乐就十分合拍,给片子增加很多的趣味感。那个拳赛如果没有那一段配乐,相信效果会差很多。(如果你没看过这电影,我建议你上网去看这一段拳赛,大约六分钟,非常好看。事实上,大部份的卓别林的默片目前都可以免费在网上看到。而且因为他个人当年的重新整理,及后人的再处理,这些影片的素质非常好。)
        片中几个主角人物曾经换角,显示卓别林不是容易相处的导演。此外卓别林是自导自演,他拍片是一段镜头拍完再拍一段,因此中间有些演员要等很长时间才能轮到再拍自己的戏。加上拍片途中他母亲去世,因此拖了两年多才拍完。其中女主角Virginia Cherrill维珍妮亚雪瑞尔,她在拍过一部份戏之后,卓别林去拍其他人的戏了,她等了几个月都没戏拍,就不耐烦,期间更与卓别林有口角,卓别林将她开除,换了Georgia Hale饰演女主角,(她是淘金记女主角)。但是拍过几个镜头后,发现Georgia Hale不适合这角色,只有再换回雪瑞尔。而雪瑞尔就趁机要求加薪到每星期75元。
        卓别林拍片花的时间所以这样长,主要因为他的电影几乎都没有完整剧本。不像其他导演,拍片前已经有一部包括所有对白的剧本,而且大电影公司为了省钱,所有场景,拍摄过程都紧密排好,因此一开工就一个个镜头拍下去。最多一个多月就可以完工,然后才是较为漫长的剪辑工作。但是卓别林的电影在开拍前,只有一个故事概念,围着那故事概念开始拍。一边拍,一边将细节琢磨到更好。因为他自己是主角,几乎每一场戏都有,因此他可以这样做。不仅如此,很多时他一边拍,一边改,使到最终的结果与原来的概念完全相反。但却是他认为的最好的效果。也因此,他拍的毛片有时比需要的多出几倍,完全不是着重预算的电影公司的做法。这所以我们今天看到的几近完美的作品,都是这样的逐步推敲琢磨的程序产生的后果。
        当然这也是在他有了经济能力之后的作法,一般独立电影公司为了省钱,是绝对不可以这样做的。你不可能为了要改故事的细节,让所有的演员都在一边等著。而且电影公司的场景也都不能空着让你一部电影用几年。
        这电影虽是默片,却受到几乎所有著名导演的赞誉,刘别谦ERnst Lubitsch,奥森威尔斯Orson Welles,意大利的Federico Fellini 费里尼,及后期的伍地艾伦Woody Allen不仅称颂这部电影的历史地位,还承认自己曾经学习片中的拍摄手法。著名影评人James Agee说,这部片的结尾画面,是电影史上最伟大杰作。连英国剧作家萧伯纳George Bernard Shaw亦都称颂他是电影界唯一天才。在2007年,美国电影协会十周年选出的全美100部最伟大电影中,“城市之光”获选第11位。
        “城市之光”一推出就叫好又叫座,在洛杉矶的首映礼上,他穿着燕尾服,和爱因斯坦夫妇一起出席,风光无限。
        卓别林的电影有很深的仇富心理,几乎有钱人在他的电影中都是反派角色,而穷人都是受欺压的善良角色。这与他的童年生活有关。他出生于伦敦,他母亲在生下他之后不久,他父亲就遗弃他们,加上酗酒后来完全不顾他们母子生活。
        他的童年有些像狄更斯的小说,非常悲哀。六岁开始就被两度送到孤儿院,14岁时母亲更被送入疯人院。后来他加入巡回剧场,很快就尽显光茫。他自己说在五岁时上台表演,观众就将现金扔到台上。其实他父母的职业都是表演艺人,因此他也有音乐天份,不过让他走上星运的是喜剧天份。他电影中很多角色其实都是他的生活写照。
        虽然他出生贫困,但是他在到美国之后,很快(不到30岁)就成为百万富翁。但他的私生活并不比他电影里的角色好。他先后结婚四次,妻子的年纪一个比一个年轻,(第一任妻子17岁,第二任16岁,结婚时她已怀孕六个月,在当时法律算是强奸。而他更在54岁之年第四次结婚,妻子是当时只有18岁的Oona O'neill,美国作家尤金奥尼尔之女。)而且他经常为了妻子的赡养费而打官司打得轰轰烈烈,让人感到他的矛盾。
        原文链接:http://www.ritagiang.com/article.php?id=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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