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房屋废墟中发现了173罐没有盖子的丁烷(butane),大约4.5公斤大麻,以及各种器具。
毫无疑问,翁先生的确是在地下室用大麻提取大麻树脂制毒,而没有盖子的丁烷(butane)正是引起爆炸和火灾的原因。
此外,警方在调查时在翁先生钱包中发现一张用于医疗用途的干大麻个人使用及生产许可证”(Personal Use-Production License of Dried Marijuana for Medical Purposes),不过,许可证的名字并非翁先生。
随后警方落案起诉了这三名华人,控告的罪名包括:罔顾人命纵火罪(arson with disregard for human life)、引致财产损失纵火罪、贩卖大麻罪以及加工大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