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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勋章是全国最高荣誉,由总督亲自颁发。林黄彩珍(1919-2002)是第一个获授的华裔和餐馆从业员。
今年是林黄彩珍诞辰一百周年,我们衷心向她致以最诚挚的纪念。
林黄彩珍生于英属哥伦比亚省的乃巫(Nanaimo),父亲从广东移民到加拿大做农场劳工。十二岁时,她因家贫辍学,十七岁到多伦多开水果店。1939年,她与林进宁结婚。本来因在加拿大出生,她是加拿大公民,当时加拿大女子与某些国家的人结婚(包括中国人),会失去国籍。林先生在中国出生,林黄彩珍因结婚而失去加籍。到了1947年,加拿大颁布了新的公民法,他俩才正式成为加拿大公民。
他们在多伦多市政府后面经营“广州楼酒家”,因位置之便,“广州楼”成为市政府议员出没的场所。排华法期间,除了做生意的,华人的配偶不得进入加拿大。虽然排华法于1947年废除,但很多配偶仍滞留中国,来加无门,不少夫妇几十年没能一起生活。1957年,华人组团觐见总理戴芬贝克 (John Diefenbaker), 要求加速家庭团聚,林黄彩珍是当时唯一的女性代表。觐见时她邀请戴芬贝克到她餐馆,没想到,某天酒家门前一片喧嚷,总理大人果然光临。
多伦多以前的唐人街沿登打士西街,在卑街(Bay St. )和栗子街(Chestnut St.)之间。新市政府建成后,因该区处于市政府后面,物业价高涨。1970年,市政府规划局建议拆掉唐人街,建成高层商业及住宅大厦。“加拿大华人协会”和“加华联合行动”在林黄彩珍女士领导之下,对市政府进行游说。1973年规划局决议把唐人街楼宇限为四层,唐人街的商户得以安心继续营业。在当时不稳定的情势下,她绝不动摇,本着一贯全心为众之精神,坚强奋斗,真是“疾风知劲草,板荡识忠臣”。
当时华人少而不投票。加拿大选举局在2006年发布一份名为《族裔社区及选举参与》的研究指出,2004年及2006年两次联邦大选结果都显示30岁以上的华裔移民的投票率比白人低16%,比黑人低11%。前民主改革国务部长傅磊才 (Steven Fletcher) 也曾发表谈话说,根据以往记录,加拿大华裔投票率极低,只有10%至12%左右。
林黄女士为什么能成功呢?她活动的时期为1970年至1973年。起初的市长是丹尼森(William Dennison), 后来是哥伦比 (David Crombie) 。丹尼森15岁离家做伐木工人,后自学成才。哥伦比的出身是怀雅逊学院(Ryerson College)的政治讲师,两人在二十多年的政治生涯中,立场都是反对大发展商,维护市民的利益。还有,当时华人处理与民选官员的关系,就是由侨领(多数是大餐馆的老板),与民选官员建立良好的私人关系,在侨社有需要时,向官员提出要求。林黄女士与市政府的议员关系甚佳,这是她成功的因素之一。而她具有华人锲而不舍的精神和与人为善的亲和力。更成为她另一方面的优势。
她毕生助人为乐,奉献社会,毫无私人目的,可说是女中豪杰。
1963-1998 林西河堂妇女会理事及会长
1973-1982 安省多元文化委员会顾问
1985-1998 嘉兰中心赞助人
1985-1999 西乃山医院董事
1992 重庆与多伦多结为姐妹城顾问
1994-2001 公民法官
1994 大多市中华文化中心荣誉顾问
她本人设立了私人林黄彩珍基金,每年颁发奖学金鼓励成绩优异的华裔高中
学生继续升学。2009年安省政府在市政府广场为她竖立了纪念碑。2017年多伦多教育局建立了林黄彩珍小学。
林黄彩珍女士,不论在社区里、人格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和纪念的地方。
她的理想,就是安定且受人尊重的华人社区,这也是我们整个社区的理想。我们对她最好的纪念,就是以她的精神和作风为榜样,把她的事业继续向前推进,建立更加风光无限、受人尊重的华人社区,这样才不辜负我们的纪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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