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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党政府收紧失业金政策引发的争论仍在不断扩大,现在又有妇女权利团体为育婴妇女站出来,批评政府歧视她们。因为按照现在计算失业金的方式,产假妇女往往领不到或只能领很少失业金。
按加拿大现在的失业金政策,申请领取失业金的人必须在过去52个星期里工作达到一定的小时数,然后再根据你的工资多少(实际上是根据你所交的失业保险金多少),再加上其他因素,计算出可以给你多少失业金。按此规定,休产假的妇女和育婴假的妇女通常有50个星期的带薪假期,他们没有工作,因此就无法领到失业金。
妇女权利组织“推动妇女就业委员会”协调人詹妮弗?比曼说,这一政策等于是无视多年来妇女权利运动的精神。她说:“妇女已经为争取平等权利斗争了50年,其中包括休产假不应被当作失业,二者根本就不是一码事。妇女生孩子休产假,要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甚至要超过上班工作,而且晚上也许还睡不好觉”。
蒙特利尔的一位母亲朱莉?巴龙已经在太阳马戏团工作了7年。今年一月,她休完产假回去工作,可四个星期后剧团裁员400人。她也像其它同事一样,去申请失业金。可让她吃惊的是,自己因休产假丧失了领失业金的资格。朱莉气愤地说,这让我非常沮丧,十几年来,我一直在交失业保险,可现在到我需要它的时候,却只计算过去一年的。而我因休产假而失去了领取的资格。我不觉得我的要求有什么过分。
根据汉密尔顿的劳工权利律师艾德?坎宁估计,每年加拿大约有2,000名妇女因为产假而失去领取失业金的资格。坎宁律师说,他也不能理解为什么政府能够特别考虑重病患者和被关过一年监狱的失业金申请者,却没有把休产假的妈妈也给予特别考虑。他说:“这明显地是带有歧视的意味,我看到那些为家庭和社会做出贡献的妇女,他们受到了怎样的对待呢?现在等于说还不如那些从监狱里出来的人。”
他指的是,那些因犯罪短期坐牢的人,在申请失业金时可以例外往回追溯两年的时间,计算其工作时数。政府说这是因为不想让出狱者重新犯罪。还有,如果是重大疾病的患者,申请失业金时,也可以往回计算两年。
但也有民众表达不同看法,一位网民在CBC有关报道的跟贴中说,在加拿大,怀孕妇女可以有15个星期的产假,然后还有35个星期的育婴假,这就差不多一年了,是有收入的,如果再领取一年的失业金,那就意味着可以两年不工作,仍能领到钱。更有甚者,有的妇女怀孕后,说是不舒服,先休15个星期的病假,然后休15个星期的产假,再休35个星期的育婴假。大家觉得这像话吗?
也有人问,现在孕妇生孩子休假的钱是从失业金的基金里出的吗?如果是,那是不是需要把它们区分开呢。
加拿大联邦政府人力资源部部长戴安娜?芬利的办公室发言人艾莉森?奎因在星期一发表一份声明说,人力资源部将支持议会取消对曾经坐牢的人的特殊对待政策。声明中说,我们非常坚信,那些被判刑入狱的犯罪者,不应比那些守法的公民更有资格领取失业金。她指的议员个人议案是议会正在讨论的第C-316号法案,主要是停止犯罪者在出狱后申请失业金时,可以往回追溯两年的就业记录。
但她的声明中却没有提政府是否会考虑给休产假的妇女特别例外,在她们申请失业金时,往回追溯两年的就业记录。
加拿大的失业金福利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很多人不到申领时,也搞不清自己有没有资格。例如一位在新斯科舍省自己开印刷小生意的店主说,他雇用了五个雇员,在过去十年中总共交了四万多元的失业保险金。可如果他关店,他没有资格领一分钱的失业金,尽管他也是失业者。他质问说,这公平吗?
而加拿大政府两年前出台的新政策是,私营小企业的东主如果也向失业保险金供款,那到他们失业时,也可以申请失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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