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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听到过许多人抱怨加拿大政府部门和非营利机构办事拖拉,官僚作风严重,一直没有深刻体会,直到有一天……小A四年后终于收到了房东房客业主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的回复邮件,说可以几天后到小额法庭立案仲裁。接到消息的小A夫妇只能苦涩的一笑,白白等了四年,小A的房子已经于去年卖掉了。
事情是这样的,小A夫妇像大多数技术移民加拿大的中国朋友一样辛苦打拼多年后,买了一个房子做出租。租客有稳定的政府工作,雇主介绍信,信用分数等都合格。委托的经验丰富的地产经纪多方考察,在几个候选人中挑了这个看上去最可靠的。恰逢出租行情低洼,小A夫妇没有多想,硬着头皮签了租约。
一年后安省政府规定了新的一年的房租涨幅百分比上限,当小A夫妇尝试着和租客商量时,租客不同意按政府规定涨租金,说除非看到政府部门同意涨租1.8%的书面回复。小A 想来也是,按规矩办事吧,交了房东房客委员会申请涨租金的申请费220加元,外加一大堆表格,房子的各种基础资料等。夫妇俩复印了厚厚一打儿资料,满心欢喜地挂号邮寄,想来政府已经官方批准涨租,走个手续罢了,静静地等候佳音。
没想到这一等一年过去了,这期间房子地税看涨,各种费用又层出不穷,小A电话,E-mail问询多次,委员会回答,等候消息。第二年政府又规定了下一年涨房租的比例上限。委员会的回复在邮寄恰到一年的时候到了:请按上一年方式重新更新所有提供的书面文件,包括上一年原始提供资料。小A又虔诚地复印,打包挂号邮寄了第一年加第二年资料。
从此石沉大海,第三年没有音讯了,电话和Email回复都相同:请等待批复。三年期间房客倒是每月让小A开车到房子那里取支票, 夫妇渐渐麻木,不对房东房客委员会的批复报任何希望了,权当给房客发奖金吧。没想到不久房客提出搬出房子,小A夫妇大喜过望,被出租房伤了三年多的小A再也不想受房客的气了,一不做二不休卖掉了房子。
2020年疫情肆虐,大家又听到更多加拿大政府挽救商业租客,家庭租客,给予各类政府扶持补贴的新闻,小A夫妇自从卖掉了出租的房子倒也踏实下来,不用安排每月的额外驾车取支票之旅,不用担心房客弄烂了花园,岁月静好……
如水的日子突然被最近小A邮箱里连续收到的两封房东房客委员会的E-mail打破了,第一封邮件措词严厉,今年(第四年)指明第二年小A报的申请材料不充分,还需按三个附件重新提交补充资料,否则无法走听证会的程序,限期15天之内回复。可明明小A第二年第三年追问到委员会得到的回答都是审核中请等候,没想到这一等是三年!
小A依约立即回复,房子已卖,申请只能撤回。没想到委员会第一封的回复电邮出奇地快,第二天小A邮箱很快得到委员会的一句话回复,让小A正式指明要撤回申请仲裁。小A不敢怠慢,回复道:等了几年没有得到委员会的批复,现在自动退出,可以申请退回当初的220加币申请费了吧?结果神奇的房东房客委员会再无邮件应答了。
至此,小A与房东房客委员会的“姻缘”殆尽!教训是深刻的。
一,可能政府部门工作的房客明白他们的内部运作,知道几年下来,政府,无政府组织的官僚批文也下不来,以此阻碍房东合法涨租。
二,房东房客委员会在加拿大是偏向房客的,拖来拖去缓慢“接济”房客。
三,委员会的官僚作风非一日形成,小A的经历可见一斑,委员会愿意回复就在申请到期一年之时回复房东去补每一年的更新材料,每次还要附上上一年的,委员会不愿回复,如第三年就一句话“正在处理,请等候。”打发了事。
四,申请费220 加币无端喂了蚊子,打了四年水漂。在加拿大做房东实属不易,一边承受政府不断上涨的各种税费,尽量第一时间满足房客的各种维修要求,一边咬着牙安慰自己,房东嘛,挣点睡后收入还不吃点儿苦,受点儿累?五,小A还是感激房客终于多年后主动搬出,自己的出租房因此得以顺利抛出。否则不知道这个房东房客委员会还会要求房东更新多少年的地产资料?
入乡随俗,移民加拿大除了要遵规守纪,辛勤劳作,还要做好准备和吃“皇粮”的部门“接触”几年的准备,材料备份,复印挂号信邮寄是必不可少的,电话英语交流,据理力争也是刚需,也许这样几年“锤炼”下来,你才敢说自己是老移民,经得起移民的酸甜苦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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