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教主个个都是敛财高手,法轮功教主李洪志更是其中的佼佼者。李洪志可不像全能神教主赵维山那样明目张胆地要求信徒“向神奉献”,而是一边做着敛财的婊子,一边树着清廉的牌坊,“宇宙主佛”是假,“宇宙第一”的伪君子是真。谓予不信,且看事实。 声称看淡钱财却当场收钱 李洪志屡次要求弟子“对金钱或者是在物质上看得淡一些”,提出“修大法就必须放下为钱为物之心”。进而认为“钱”是修炼的最大障碍:“修炼人一碰钱就复杂了,名利是人最大的修炼障碍。”李强调执着于钱财就是“假修”,会导致坏教坏法:“执着于钱,乃求财假修,坏教,坏法,空度百年并非修佛”;并质问弟子:“对于物质利益,对钱追求的心那么强是修炼吗?”事实是,李洪志的财产,沾满了骗钱之原罪。“传功”初期,李洪志以祛病健身为幌子,靠“治病”吸引信徒。伪气功泛滥的时候,李洪志经常给人“发功治病”,1992年6月在北京建材礼堂就做过“带功报告”,并且在报告之后与几个“助手”现场发功,当场收钱。此外,李洪志在还家中替人瞧病,声称不收钱,实际上设置了“功德箱”,让助手暗示病人一次捐款不得少于100元。其早期弟子宋炳臣在给中国气功协会领导的检举信中,就揭发李洪志在办班中,向学员说过“有一个人脑袋里长了个大瘤子,他(她)向我捐赠4000元,这个大瘤子就没有了”,十分露骨地索“捐”,而且是狮子大开口。 李洪志“发功”治病当场收钱点钞 声称修炼人应该逆“常”而行,却办班、售货牟取暴利 李洪志贬低常人的利益追求:“金钱、利益,都是常人的东西”,修炼人就不同了:“作为修炼的人是不求世间得失的。”“钱乃身外之物。人人皆知,人人在求。”“我们对常人的金钱……不感兴趣。”“我们炼功人却不是这样,正好相反,我们不想追求常人要得的东西,而我们所得到的又是常人想得都得不到的……”事实恰恰相反,李洪志借办传功培训班大肆敛财,并高价出售书籍、音像制品等牟利。所谓的法轮功培训班,无非是吹大牛、说谎话,粗略地教点“五套功法”,在一般人月工资水平只有几十元的时候,每个学员收费20至60元不等,加之偷税漏税,敛财不菲。据不完全统计,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李洪志开班纳徒,办班收费,共办班56期,收入300万元以上。其中在哈尔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说是免费,但听课证每张却高达53元,净收入达20万元。李洪志办班,屡屡为收入分成与操办方闹得不愉快,主要是因为他太贪,一次在结账后居然又索要衣服费。此外李洪志通过推销练功书籍刊物、练功磁带光盘、“法像”和法轮功的标识徽章等,大肆牟利。据统计,自1992年5月至1994年底,“法轮大法研究会”组织出版的各种法轮功图书及相关物品,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直到现在,李洪志仍然在法轮功网站上打售书广告,卖给弟子的“经文”,都是天价。了解到这些,你还相信李洪志“对常人的金钱不感兴趣”吗? 李洪志网上打广告的“经文”价格 声称“大法是绝对的净土”,却靠收“捐赠”、办实体敛财 李洪志贬低正教、抬高自己。李胡说“目前一切正教都没有神管了,宗教中的人都在为钱财地位而争斗”,而他的“大法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现在这个宗教中为钱为权参与政治的事情司空见惯,也就见怪不怪了。”李洪志甚至大言不惭地自我贴金:“唯有在我们法轮大法这块儿,是个绝对干净的净土……这是人间仅剩的唯一的一块净土。”然而,就是这片所谓的“净土”,却有着龌龊肮脏的贪佛李洪志。李洪志出书,暗示弟子替他出钱;法轮功办基地,发动弟子捐款,结果基地没建,钱落进了李的腰包;李洪志要住豪宅、坐轿车,都曾暗示弟子捐赠给他。李洪志将弟子赠给他的轿车卖了钱,还赖掉了弟子垫付的转籍手续费(参见刘亚谦《我所了解的李洪志(图)》)李洪志还通过法轮功组织办实体获取暴利,法轮功在海外办媒体收取广告费,办演艺团体赚钱,还搞宗教旅游什么的。需要说明的是,法轮功的许多“项目”都打着宗教的旗号,享受免税待遇,像“神韵”演出、龙泉寺宗教旅游项目等,都是李洪志和少数法轮功上层人物的摇钱树。至于基层弟子,只有当票奴、义工受盘剥的份儿。此外,李洪志还通过卖国求荣来获取西方反华势力的巨额“资助”,扣除做宣传等成本,其余皆落入其腰包。李洪志靠推销其邪教敛财,富得流油,在美国购置了11处房产,可以肯定都是不义之财。 圣人说:“今吾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论语·公冶长》)信哉斯言!显然,若仅“听其言”,李洪志好像不食人间烟火,可“观其行”,李洪志实乃一欲壑难填、为敛财不择手段的“贪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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