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加拿大对于同性恋爱及婚姻非常包容,去年一年,就连总理杜鲁多也至少三次参加同性游行活动。事实上,早在2005年7月19日,加拿大的民事婚姻法案(Bill C-38)就已签署,第二天即2005年7月20日,加拿大就正式成为世界上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尽管在10多年前加拿大就以联邦立法的形式规定了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但有些初到加拿大的小伙伴可能对这一规定不太了解,并且在办理签证等各方面都有不少的疑惑,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简单说下这个问题。
加拿大不仅承认同性婚姻,还承认“不结婚”的普通法伴侣关系。只要双方像夫妻一样生活一年(住在一起,中间没有大的间隔),那么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都可以像当做已经结婚看待,在移民法上也承认。
普通法伴侣除了需要提供一些证明(住在一起的证明、双方关系的证明)之外,在移民官那里并没有获得太多特殊对待,当然比结婚肯定是要麻烦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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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同性的同居关系似乎更容易被签证官接受——因为中国不允许同性结婚,家长也不能理解同性结婚——这让他们通过普通法关系申请移民更容易被理解,如果是异性的同居关系,签证官反而会审查地更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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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不承认同性婚姻,在中国的同性关系可以通过普通法伴侣形式来确立,也就是同居一年。证明这一点可以通过租房合同、信用卡账单、快递单等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同居未满一年的同性恋人想要在移民法框架内确立关系,移民公司建议他们去承认同性关系的国家结婚。办理加拿大签证、美国签证、欧洲签证或者申根签证后,都可以前往这些区域内的国家、州或者省登记结婚,加拿大承认任何政府签发的同性结婚证。
此外,同性关系和异性关系一样,可能会被签证官怀疑婚姻或同居关系的真实性。在做担保移民等申请中,通常还需要提供证明关系的其他材料。和异性关系一样,如果双方年龄相差很大,或者认识没多久立刻结婚,或者在移民进行过程中的关键时间点结婚,都有可能让签证官怀疑关系的真实性,有时候签证官甚至会在中国大陆上门调查普通法伴侣关系。
简言之,加拿大承认同性婚姻,在移民及签证等问题上和异性婚姻并无二致,签证官也不会对同性申请人予以特别关照或者刻意刁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