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回去赚钱吧
孟先生(化名)这两天很郁闷,因为作为投资移民的他,竟然被加拿大移民部递解出境了,而且上诉失败了。
作为来自中国的投资移民,孟先生此次被递解出境并非违法乱纪,而是作为移民,登陆后五年的时间里,他只在加拿大居住了不到一年,远远没有达到法定的,五年内居住满两年的时间要求。因此,尽管他的妻子和孩子都已在加拿大长期定居,但是移民部还是下令将他递解出境。
据联邦移民部公布的资料,2010年5月,孟先生以投资移民的方式,带着妻子和子女移民加拿大但他在登陆后两周后,就留下妻子和孩子,独自回到了中国,然后整个的生活重心依旧和移民前没有两样,始终是留在中国工作和生活。
在2011年4月23日至2016年4月22日这整整五年时间内,孟先生在加拿大累计居住时间还不满300天,远远没有达到移民法所规定的,新移民在五年里必须居住满730天的要求。
移民部官员调查后获悉这个情况后,当即取消了他的移民身份,并发出了递解令。孟先生自然不服,花了大力气办的移民,怎么能说没就没呢,因此向移民上诉委员会提出了上诉,试图以“人道理由”留下来。
他对上诉委员会的法官解释,自己长时间不能返回加拿大,是由于国内老母身体状况恶化,他作为独子要承担照顾的责任,在母亲病情稳定后,他便赶回加拿大同妻子和孩子“团聚”。孟先生还表示,尽管他在中国是有工作的,但是已努力辞去工作(made efforts to resign from his position),并列出很多自己同加拿大的“关联”,包括:他的家人全在加拿大,而且还在这里拥有重要的财产和金融资产等。
然而,他口若悬河表达出的一切并没有打动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