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丹妮说,7日晚7时左右,孩子出现发抖且高烧不退的症状,夫妻俩将孩子送长岛北岸医院就医,随后被确诊为脑部、眼部多处出血以及额头浮肿,之后又转院到柯恩儿童医院(Cohen Childrens Medical Center)抢救。
医院告知她和丈夫,医疗报告显示孩子的伤并非意外,而是因强烈外力造成,所以必须通知警方和纽约市儿童福利局(New York City Administration for Childrens Services)介入调查。
“孩子在重症监护室住了一周才脱离危险,10日做了脑部手术,但当天我成了被告,也失去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曹丹妮说,更可怕的是,当她和丈夫回到家竟发现郑丽珍已经带着所有行李不知所踪。
曹丹妮说,8日儿童福利局的人曾到家中对郑丽珍进行调查,郑丽珍提供的姓名是Leiding Zheng,也未提供住址,且非公民只是持旅游签证来美;这也是为什么她后来托律师向法庭申请逮捕令后,还是让郑丽珍逃回中国的原因。
曹丹妮几度哽咽表示,迄今已上庭两次,现在只有在儿童福利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她才能见到孩子;她说,华裔移民家庭兼顾家庭和个体经营的工作非常困难,她和丈夫每天早出晚归都是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未来,如今却被迫和他们分开,很是无奈。
黎保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吴圣洋表示,此类案件属于“虐待忽视案”,监护人虽非直接造成伤害者,却需负连带责任,儿童福利局确认不会考虑监护人是否知情或是否在场,只要还是收到非意外造成的伤害,福利局都有权将孩子带走并提起诉讼。
吴圣洋指出,对于此类案件,诉讼审理周期较长,快则一年,平均两年以上,被告家庭需向自己向法院提供证据,辩驳儿童福利局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期间可以向照顾孩子的寄养家庭提出探视、过夜等申请。
至于涉事保母潜逃回中国,吴圣洋表示,可以根据中国和美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向中国相关部门递交材料,请求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