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买家,应与律师仔细研究,到底房产保险保了哪些内容。(Shutterstock)
月安省上诉法庭一项裁决,提醒人们,房子出现严重结构问题,居住不安全或未来没法出售的,很有可能不在产权保险范围内。
买下有问题的度假屋
据thespec网站报导,安省居民布里恩(John Breen)1999年购买位于马斯科卡湖(Lake Muskoka)的一幢度假屋,当时地产律师在当地政府建筑科搜索时,发现这幢度假屋1989年虽获建筑许可,但一直没完成最后验收。
后来,当地政府办公楼一场火灾,所有政府文件被毁于一旦,至于这幢度假屋是否通过最后验收,再也无从知晓了。这种情况下,布里思决定不做验收买下房屋。
2011年,布里恩开始装修厨房,装修承包商打开厨房墙体后,发现房子结构严重违反《安省建筑法》(OBCA)。后来工程师报告进一步证实,房子存在严重结构缺陷,建议布里恩推倒重建,房子没法住人。自2012年后,房子就一直空置,再也没被用过。
后来,布里恩起诉当初买房时的房屋产权保险公司——FCT保险公司,理由是当初开放或撤销许可导致房子重大结构问题,房子根本就不该卖。从法律上讲,也就是当初买家有充分法律依据拒绝当年的房屋交割。但FCT保险公司认为,产权保险根本不包括他已经了解到的风险或问题。
重大教训
去年法庭裁决布里恩胜诉,理由是布里恩不具备后来发现的结构问题方面的实际知识。保险公司不服裁决,遂上诉至上诉法院。上月,上诉法院3名法官组成的审判团推翻一审裁决,判布里恩承担2.5万的官司费。
上诉庭认为,土地无法出售,即买家不想购买建筑本身,和产权无法出售,即产权存在问题(如本案中的许可证和验收问题) ,两者之间有区别,因此裁决布里思申诉内容不在保险范围内。
FCT保险公司住宅产权保险手册中称,房屋交割后才发现的许多此前就存在的问题,如无许可证情况下装修等,买了他们的产权保险,他们全权负责纠正或提供相应赔偿。这些内容,又似乎与本案中其立场和态度相违背。
至于布里恩从中学到的教训是,并非所有产权保险都一样,作为买家,应和律师仔细审查产权保险都保了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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