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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网综合)自BC省于2016年推出购房外国买家税后,也引来一些争议,一名中国籍女子针对外国买家税提出了一项集体诉讼。近日,这个诉讼有了结果。
BC省最高法院法官于周四(10月24号)驳回了这个质疑BC省针对外国房地产购买者征收额外财产转让税的合宪性的集体诉讼。
法官格雷戈里·鲍登(Gregory Bowden)驳回了李晶(音译, Jing Li)针对旨在解决该省住房负担能力危机的外国买家税提出的集体诉讼,裁定BC省府针对最热门的住房市场征收20%的外国买家税,未歧视亚裔或中国的房屋购买者。
鲍登(Bowden)于周五(10月25号)发布了长达43页的裁决中,指该税根据公民身份(而非种族或国籍)进行区分。那些没有加拿大公民身份的人,包括中国公民如果是永久居民或获得省移民提名人,也无需缴税。
鲍登指:“税收结构不是针对亚裔人承担任何不平等的负担。”
基于BC省高院于周四作出的判决理由,法官格雷戈里·T·鲍登驳回了原告李某提出的论点。
原告李某是中国公民,2013年移居加拿大,并获得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但不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
她于2016年7月,即该税生效前一个月,签订了一份在兰里购买50万元公寓的合同。而外国买家税于当年8月2日生效。但是,李某的房屋交易截止日期是11月, 当时她既不是永久居民也不是加拿大公民,因此必须另外支付外国买家税83,850加元。
李某的律师和省政府的律师均就此案提交了书面专家证词。
原告辩称,根据公民身份,该税会对受税者施加不公平的负担,是对非公民具有歧视性。
李某基于不同的理由反对这项外国买家税,她称BC省正试图篡夺联邦对移民和公民身份的权力。
她还指控BC省违反了《权利与自由宪章》第15条,该条防止基于种族、民族或族裔或肤色的歧视。
法官鲍登拒绝了这一论点,他指对税收的区分不是基于公民身份,而是基于移民身份。
法官指该税旨在“抑制需求”,并阻止外国人购买房地产。这样做的目的是使当地住房市场更加负担得起,而不是否认非加拿大公民拥有,租赁或租赁住房的机会。
法官指和公民身份不同,移民身份并不等同于“原籍”,这意味着法律并不等于歧视。
李某提出的另外一个论点,指这项税收间接地歧视了中国人,“ 大温最大的移民群体,比其他人更有可能购买房地产”。
法官也驳回了李女士的这一主张, 指外国买家税获得亚裔人士的压倒性支持。
法官援引城市研究教授安德鲁·严(Andrew Yan)的研究“值得关注的是,这项税收获得了居住在大温地区的亚裔人压倒性的支持。”
“严教授表示,加拿大公民或华裔永久居民同样受到住房负担能力的影响,并且同样将从改善住房负担能力的任何措施中受益。“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定
BC省高院法官的这项决定是在简易审判之后做出了这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该审判旨在确定前自由党政府于2016年推出这项立法的未来命运,目的是为过热的低陆平原住房市场降温。
为了抑制房市过热,2016年,BC省府颁布了外国购买者税。这项税收最初要求外国实体(包括外国国民)在大温地区购买住宅物业时额外支付15%的外国买家税。
2018年2月,现任NDP省政府又将外国买家税提高到20%,并扩大了税收范围,包括了菲沙河谷、内陆中央地区、纳奈莫地区和奥肯那根中部地区。
法官在裁定中也表示,大温地区地区多年来一直存在住房负担能力的问题,温哥华已经成为世界上最负担不起的房地产市场之一。
法官解释指,省政府这一决定遵循包括香港、新加坡、以色列和澳大利亚在内的司法管辖区实施外国买家税的做法。
法官还表示,“当地因素似乎并未导致房价的上涨,公开评论则指是由于外国者的需求。”
自此,扳倒外国买家税应该就不可能了。
REF:https://www.cbc.ca/news/canada/british-columbia/foreign-buyers-tax-housing-chinese-1.5336201
https://www.bccourts.ca/jdb-txt/sc/19/18/2019BCSC1819.htm#_Toc2272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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