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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华人网友遇到租客问题,称新租客入住之后不断对房子进行破坏,导致其他房客纷纷搬走,也使她失去收入,该怎么办?黄警官建议她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拍照取证,然后向租客发出书面上的搬迁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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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J女士(化名)来信说:
黄警官你好!
我家是2008年移民来的,因为夫妻俩的英文不好,没法找到专业的工作,就想买个出租房,靠收租缴房贷,养着4个小孩,过去几年虽然辛苦,但小孩也慢慢长大了!
最近碰到非常棘手的大问题,有个新房客从8月初住进来后,不断用破坏的方式,赶走其他的房客,他把锁塞牙签两次,导致要换锁,戳破三个轮胎,把网络阻断,扰乱其他人使用,拿走客厅的灯,拆走走道的灯泡,倒掉别人的洗手液,拔掉冰箱插头四次,现在又使出断电的手段。我们都知道是他做的,但是没有证据,奈何不了他,我们也报案了,也去警局请求帮忙,但是没有任何的回应。
我的房客纷纷搬走了,我们没有收入,怎么过生活呀!我们的精神崩溃了!
为什么我们规规矩矩的攒钱养小孩,却要被这坏人欺负,而且得不到帮助,我们只能抱头痛哭,这是我们选择移民的加拿大吗?你能帮我吗?
黄警官答复说:
感谢你的来信, 也很抱歉知道你的情况。
我理解你的情况。在安省, 关于 land and tenant 在法律上警察的权力是用于保护双方人身安全,但是在房东与租客的纠纷事情上没有执法权。我建议你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拍照取证用于证明租客对你房子所有的损坏,然后向租客发出书面上的搬迁通知书。尽快到土地及租客审裁处(Land and Tenant tribunal)申请驱逐书。因为安省政府在房东与租客纠纷事情上都是有一套规定的程序。你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走法律的程序。希望你可以尽快解决问题。
警官信箱这个栏目是加国无忧网与多伦多警队合作开辟的华人社区公益平台,其目的是帮助大家了解多伦多的警务知识以及与警方打交道的常识。欢迎随时向黄警官提问,黄警官公务繁忙时会有其他警官代为答复网友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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