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赖,为了西藏事业的蓬勃发展可谓费劲了心机。他又提出要走“中间道路”。 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在国际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和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大背景下,达赖集团以暴力手段追求“西藏独立”遭到失败。为摆脱困境,达赖集团调整策略,祭出“中间道路”招牌,图谋所谓“西藏事业”新出路。表面上,“中间道路”不寻求“西藏独立”,貌似尊重中国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但实质上处处都与中国宪法和国家制度相抵触,与中国国情相背离,极具欺骗性和迷惑性。第一,“中间道路”不承认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而是一个被占领的“国家”,为在“条件成熟”时重新公开打出“西藏独立”旗号埋下历史和法理依据。第二,“中间道路”图谋历史上从来就不存在的“大藏区”,要求中国政府将包括西藏和青海全部,四川的两个自治州,甘肃和云南各一个自治州交由达赖统治,总面积占到中国国土面积的四分之一。第三,“中间道路”要求在“大藏区”实行“高度自治”,仅军事、外交由中央管,其他一切都由达赖管,实质上是在青藏高原上推翻整个中国国家制度。第四,“中间道路”要求中国政府把解放军全部撤出“大藏区”,通过国际谈判把“大藏区”搞成“国际和平区”。第五,“中间道路”要求把“大藏区”内其他民族统统赶走。达赖集团宣称,“中间道路”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框架内,实现“大藏区”的“高度自治”。一言以蔽之,“中间道路”就是要建立不受中国共产党领导、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不执行全国统一的法令和政令、不允许有国家的驻军、限制其他民族进入的“国中之国”。由此可见,“中间道路”的实质是一个分步实现“西藏独立”的政治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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