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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穆斯林的伊斯兰教信仰中,最忌讳,最严重的问题莫过于 偶像崇拜,以物配主! 什么是“以物配主”? 在《古兰经》中阐述:除真主外,你不要祈祷别的任何神灵,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除他的本体外,万物都要毁灭。判决只由他作出,你们只被召归於他。《古兰经》明确宣示,安拉是天地万物的创造者,是绝对独一的,安拉既无匹配,又无对手,也无子嗣,任何东西都不与他等同与相似。
通本《古兰经》反反复复强调,真主“独一”性,排他性,除他外,绝无应受崇拜的,今世後世的讚颂全归他,判决只由他作出。你们只被召归於他。
所谓“以物配主” 就是否认他的“独一”性,把他与他以外的“被造物”并立,等同,相提并论。偶像崇拜也是如此。
然而,就在《古兰经》里面,有34节古兰经文中出现了 : "真主及其使者";有39节古兰经文中出现 "真主和使者";甚至于有2节古兰经文中出现“真主及其使者和信士”们。这种“自相矛盾”。例如:
9 : 105 你说:「你们工作吧!真主及其使者和信士们都要看见你们的工作;你们将被送到全知幽明者那裏去,。。。」
8 : 1 他们问你战利品(应该归谁),你说:「战利品应该归真主和使者,你们应该敬畏真主,应该调停你们的纷争,应当服从真主及其使者,如果你们是信士。
8 : 13 这是因为他们违抗真主及其使者。谁违抗真主及其使者,真主就严惩谁。
8 : 20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顺从真主及其使者,你们聆聽(他讲话)的时候,不要违背他。你们当服从真主及其使者,
《古兰经》有很多这样的章节和阐述,例如:在真主及其使者看来,以物配主者怎么会有盟约呢?真主还没有认识你们中那些人是为主道而奋鬥,并且未舍真主及其使者和信士们而以他人为心腹的人。。。,不遵真主及其使者的戒律,。。。他们的捐献之所以不被接受,只是因为他们不信仰真主及其使者。。。。。如果他们满意真主及其使者给予他们的,并且说:「真主及其使者将以别的恩惠给予我们,我们确是祈求真主的….难道他们不知道吗?谁违抗真主及其使者,谁将受火狱的刑罚,并永居其中….信道的男女互为保护人,他们劝善戒恶,谨守拜功,完纳天课,服从真主及其使者…….只因真主及其使者以其恩惠使他们富足……真主及其使者将要看你们的行为,然後,你们将被送到全知幽明者那裏去,他将把你们的行为告诉你们。。。。。。当他们被召归於真主及其使者,以便他为他们而判决的时候,他们中的一夥人,忽然规避…..如果你们欲得真主及其使者的喜悦。。。。,你们使那件事归真主和使者(判决)。。。。。你们来向真主和使者起诉吧。。。。
这不是“以物配主”吗?《古兰经》中使者的具体是指“谁”,这里当然是指 “穆罕默德”。穆罕默德是什么“人”?还是“永恒”“自在永在”的“神”呢?还是在一个时间段出现的“被造物”, 而为什么能够与“永恒”“自在永在”的真主相提并论? 等同呢? 难道这不是 显而易见的“以物配主”吗?
我查遍《圣经》根本查不到“服从上帝与使者”,“信仰上帝与使者”,“满意上帝与使者”的一般性“真理”论述。也看不到“上帝与使者”“上帝及其使者”“上帝和使者”的词汇。 谁能够在《圣经》 里面找到 “服从上帝与使者”,“信仰上帝与使者”,“满意上帝与使者”吗?在《圣经》里面上帝,耶和华是“独一”的,排祂性,没有可以使者可以相提并论,或者等同。
《古兰经》中,这样等同性阐述,一般性论述很多,很多。
24 : 62 信士只是信仰真主及其使者的人。当他们为任何要事而与使者集会的时候,他们不退席,直到他们向他请求允许。向你请示者,确是信仰真主及其使者的。。…..
前面讲只崇拜,信仰真主,只归于他。后面马上就信仰真主及其使者,服从真主及其使者,被召归於真主及其使者。这就是“中国人”常常讲“掉包计”,首先阐述“真主”如何如何,然后在不知不觉中 “真主” 被 “等同于”或者“换”成为了“使者”。至于《古兰经》是什么时候,是谁在什么时候把“真主及其使者”并立,真主和使者这种“以物配主”的词汇引入《古兰经》的,值得研究。我当然希望是穆罕默德的继承者做的“偷梁换柱的掉包手术”,所以应该认真追究历史研究清楚原因,还以《古兰经》真相。
穆斯林信仰穆罕默德是真,信仰真主是名,这一点我们再从穆斯林的宗教崇拜仪式来看,正如我在《如何判断信仰和一个人的内心世界
》文章阐述,穆斯林一天五次礼拜,朝向麦加, 为什么是麦加? 真主在麦加吗,或者曾经在麦加吗?麦加朝圣吻黑石,黑石是什么? 克尔白在穆罕默德以前是什么地方?是偶像崇拜的地方。
穆罕默德清除了克尔白石殿内外360尊偶像。 但是,他们穆斯林仍然心系和崇拜克尔白。
真主什么时候在麦加,真主什么时候在克尔白? 他们心中的神圣是真主? 麦加,是黑石,是克尔白吗? 真主无影无形,无方无向,为什么穆斯林礼拜,朝圣向麦加呢?因为麦加是穆罕默德出生和成长之地。
怎么样崇拜“造物主”? 《圣经》讲的很清楚,神是个灵(或”无”),所以拜他的,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 而不是从方向,地点,石头,木头上去崇拜“祂”。凡是通过任何有形有象的方向,地点,物体崇拜都是“偶像崇拜”。问题是为什么伊斯兰要从方向,地点,石头上去崇拜“一位”无形无像,无方无位的“神”。难道不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吗?难道不能够思考和怀疑?
清除克尔白石殿内外360尊偶像,偶像就不存在了吗?偶像是一种意识形态,精神的东西。而不是一种存在。 偶像住在人们心里。穆斯林什么时候(能够像基督徒)反省过自己内心世界?每一天五次礼拜,能够自己知道在崇拜和纪念些什么吗?口头上“真主,真主”,心里面住的就一定是“真主”吗?这是很多值得思考的问题。
《圣经》里面耶稣也说:“不是每一个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都能进入天国;只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在那一天,有许多人会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做先知传道 ,奉你的名驱赶鬼魔,奉你的名行了很多神迹吗?’  那时候,我要向他们宣告:‘我从来不认识你们。离开我,你们这些作恶 的人!’ 。所以,不能够“作恶”!
这里是我个人阅读和研究《古兰经》与《圣经》方面的体会和观点,仅仅提供各位穆斯林信仰者参考。因为,在所以“一神论”信仰体系中,“偶像崇拜”和”以物配主”是最大的“罪”,这是众所周知的,这样信仰的“人”半个也进入不了“天国”或者“乐园”。自己要思考,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任。不能够“人云亦云”,他人入“火狱”也要跟去, 我们自己要认真考虑,和研究清楚。
从穆斯林的行为来看:
在巴基斯坦有一位基督徒女工“比比”与其他穆斯林女工发生冲突。她们一起诋毁比比的宗教信仰,情急之中,比比回了一句:“我信仰我的宗教和耶稣基督,他为了给人类赎罪,死在十字架上。你们的先知穆罕默德为救赎人类做了什么呢?”就是这句话,给她引来杀身之祸,还是以法律的名义。先是一群穆斯林村民闻讯冲进比比的家,见人就打,比比的脸被重击,满脸是血,直到最后警察赶来把她从暴民手中抢出来。谁料,灭顶之灾还在后面。接着,是调查,调查的结果是:暴民不必追究,而比比违反了巴基斯坦刑法中的“渎神法”,必须起诉。2010年11月,比比被法庭判定有罪,必须绞刑处死,外加1100美元的罚款。在1987年到2004年的17年里,就有超过1300人被指控违反“渎神法”,主要是被控亵渎了《可兰经》,其中60人在审判前就被狂热的穆斯林民众私刑处死。假如比比被执行死刑,她将是第一个被《渎神法》处死的女性。
这里比比讲的是“先知穆罕默德。。。”如何如何。。 而根本没有提到“真主”,但是她却被被控“渎神法”,言下之意穆斯林的“神”就是“先知穆罕默德”。就有超过1300人被指控违反“渎神法”,主要是被控亵渎了《古兰经》,《古兰经》也成为了崇拜对象,《古兰经》能够与真主等同吗, 这不是“以物配主”?
伊斯兰教也不容许出现默罕默德的“形象”,为什么? 在所有被差遣到物质世界的使者,除基督耶稣以外,都是“肉身凡胎”,都是凡人,“凡人”为什么不能够有“形象”出现。 只有“造物主”是“无形无象”,谁又要与“造物主”相提并论,等同呢? 对于一个使者,“肉身凡胎”的凡人根本不能够作为“崇拜”对象,他有没有形象有什么关系?在《圣经》中,亚丹,诺亚,亚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罗门,大卫,摩西,他们有没有形象? 什么样的形象有什么关系?谁崇拜他们吗,谁在乎他们什么“形象”?应该是什么形象就是什么形象。造物主把他们造成为什么形象,就是什么形象。 作为人 为什么不容许出现“形象”呢? 为什么“否认”这种客观存和客观事实呢?动机是什么? 为什么模仿“造物主”把凡人搞成为“无形无象”的崇拜对象呢?!既然不崇拜,为什么不尊重事实呢? 凡此种种都说明 现在的穆斯林在心目中已经把 穆罕默德,甚至于《古兰经》配“主”,成为了崇拜对象。
偶像崇拜中的所谓“偶像”,并非是指 公园的“雕塑”,博物馆,教堂建筑物里面的“人物像”,家庭里面的“装饰画”。 而是一种在人们心中的意识形态,是否把 “任何人”“任何物”放到等同于,或者高于 “造物主”的地位,或者相提并论。这就是 “偶像崇拜”与“以物配主”的真实含义。
当然《古兰经》中,绝大部分(或者说 95% ~ 98%)阐述都是逻辑一致性的,正确的。但是,关于“真主及其使者”“真主和使者”的一般性阐述,把“造物主”与“使者”等同与相提并论却是“致命的以物配主”。当然,对于这些问题也应该实事求是,客观理性分析。绝对不能够就此否认《古兰经》或者其他 穆罕默德的教导,例如我在其他文章引用的很多,其中其他们与《圣经》阐述相一致的正确性与准确性及其重要价值的部分。
例如穆罕默德说:“心中有芥子般骄傲的人,不能进乐园。”“高尚的品质是进入天园之门,但是骄傲和自大关闭了它。他的自大夺去了他的谦卑,而谦卑正是正直的基础。他将永远无法丢弃敌意与妒忌,憎恨与愤怒他人,诬蔑与嘲笑其他信仰者,也无培养正直与诚恳,客观与理性,实事求是,无法冷静地听取他人的意见。简而言之,为了维持自己的自尊自大,骄傲的人可以无恶不作,恶习像一条链环环相扣缠住了他的心。因此,芥子大的骄傲也是魔鬼擦出的火花,它呈现出了阿丹子孙们的本性之一。”这些论述都很好,这里就不一一例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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