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 六六网  www.66.ca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描二维码登录本站

搜索
查看: 466|回复: 0

蓄意用假资料误导 中国成功女律师遭加国驱逐出境

[复制链接]

升级   38%

10

主题

13

帖子

38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38
QQ
发表于 2017-8-31 22: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nap007.jpg

Snap007.jpg

  图为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

  一名在中国任职律师的女移民,因未能达到永久居民需要在加拿大居住日数的要求,被移民部官员发出离境令,事主不服向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提出上诉,但遭驳回。
  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局移民上诉庭公布裁决,驳回刘佩燕(Pei Yan LIU,音译)就移民部发出离境令的上诉,理由是她歪曲事实,误导政府官员。
  不服上诉遭驳回
  法庭文件指出,2016年11月7日的聆讯後,加国移民部官员金(L. King)在温哥华向刘发出离境令。刘佩燕不服,向移民及难民局上诉庭提出上诉,主审法官森利(Sterling Sunley)审理案件後,日前裁定离境令照旧执行,上诉遭驳回。
  根据法官森利的判词,刘歪曲事实事态严重,导致她被遣出境。判词指刘误导官员相信她符合永久居民所需要求。有证据显示她提供的资料不真确。
  刘佩燕使用现已停业的移民顾问公司New Can Consultants ( Canada) Ltd.服务,由该公司代表她制订与呈报失实资料。
  根据判词,移民部官员收到刘於2011年1月10日更新其永久居民卡的申请,申请人有意包含有关她在加国相关时间内居留的误导资料。而且,刘有意使用假地址和电话号码(在阿省卡加利)。
  此外,刘有意呈交有关她受雇纪录的虚假资料。尤其是刘向官员呈述她在2008年10月至2009年9月期间受雇於Wello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Inc.。
  事实是刘在加国报到後不久便返回中国,没有回加,直至2013年才回来,当时她的女儿Vivian已经10岁。
  法官认为,刘是在中国的成功律师,但却知法犯法,企图在加国移民制度下作弊。她需要面对作弊的後果。
  法官又说,驳回刘的上诉,也有考虑人道与同情因素。但是,她歪曲事实的严重性是极为负面的因素。
  判词指,刘佩燕在5年禁令过後,可以申请永久居民,或者最低限度,申请较长期的游客签证。
  从人道角度来看,Vivian现已13岁,正念中学。若她返回中国生活,她可在中国就读与加拿大学校教学和课程差不多的国际学校。况且,Vivian承受中国文化,能说流利普通话。
  此外,Vivian已是加拿大公民,若她父母喜欢,她可随时返回加国。
  法庭文件指出,刘和丈夫与Vivian居住在卑诗省Lower Mainland。Vivian大部分时间由她父亲照顾,从Vivian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成就来看,她应获得很好的照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电话:647-830-8888|多伦多六六网 www.66.ca

GMT-5, 2024-11-28 04:10 AM , Processed in 0.070250 second(s), 3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