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bb1.jpg
_10b1.jpg
数据显示近年抵埗的父母及祖父母移民,对本国公共社会援助的需求较90年代抵埗者少。(资料图片)
最新一期加拿大移民顾问行业专业通讯月刊《Lexbase》刊载的数据显示,抵埗父母及祖父母对本国社会援助的使用率,自2005年起明显减少。移民律师认为,数据反映移民部修订担保要求的措施有效。
昨日发布的数据显示,在1993至2003年内抵埗的父母及祖父母移民中,抵加10年后需要申请社会援助金的比例,全数录得双位数,最高纪录一年更达22%,即有逾五分之一的这类移民需要申领本国援助金。
1993年抵埗的父母及祖父母移民,抵埗一年后有13.1%需要使用本国的公共社会援助、抵埗3年后的使用率为15.2%,至10年后的使用率更上升至18.8%。相对2003年抵埗的父母及祖父母,他们在抵埗后一年的使用率为3.9%、3年后为5.2%,10年后大幅增至22%。
不过,自从2002年起联邦移民部改革移民制度,并要求移民担保人(sponsor)对他们担保的家庭成员,有更长期的财务责任后,之后抵埗的父母及祖父母,使用社会援助的比例明显减少。
以2005年抵埗的移民为例,抵埗一年后申领社会援助金的仅佔2.7%,即使在抵埗五年后,他们的使用率亦只达5.1%,远低于过去曾录得的双位数字。
据月刊的资料显示,自2005年至2012年,抵埗的父母及祖父母对本国公共社会援助的使用率约维持在3.5%左右,低于全国平均的6%。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指出,父母及祖父母移民抵加后,对本国社会福利的需求减少,反映移民部于2002年提出延长担保人的财务责任期至10年,措施有效并能达到目的,可减少这类移民对本国整体福利制度的负担。
他说,本国90年代初期的移民制度,吸引了一些增加本国社会福利财政负担的移民,幸而移民部做对了决定,修订并收紧政策以提高担保门槛,进一步确保担保人有足够能力支持受担保移民的家人。
李克伦指自2005年开始,当局增加担保人对担保父母及祖父母的财政要求后,抵埗移民在一年后需要申领社会援助的比例大幅下降。他预期,在移民部的现行政策及方向下,被担保来加的父母及祖父母,对社会援助的需求,能维持低于全国整体平均。
他在接受本报访问时特别提到,父母及祖父母移民的来源地,亦间接影响他们对社会福利的需求。
他解释,虽然在是次的数据中并没有就移民的来源地进行分析,但据他从其他的资料综合的数据,假设其他因素不变,来自印度及巴基斯坦的父母及祖父母移民一般较为年轻,父母的年纪大约在45至50岁,因此他们抵加后住满年期并申请本国福利,能享用福利的年期相对较长。
他说,相对来自中国的父母,年纪大部分较大,60至70岁非常普遍,他们能享用福利的年期亦会较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