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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你的都是真的,但我没告诉你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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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 03:4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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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注秦朔朋友圈,ID:qspyq2015
  • 这是秦朔朋友圈的第2469篇原创首发文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

1月24日,光华-罗特曼信息和资本市场研究中心联合新财富发布《中国资本市场信息质量暨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指数白皮书》,从信息披露质量来看,完整性成为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告诉你的都是真的,但我没告诉你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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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喜不报忧,亲人之间,这是关爱;上市公司与公众之间,这就是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欺骗。
115日,昔日白马股康得新公告,去年第四季度以来,公司资金周转出现暂时性困难,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5亿元未按期兑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2018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10亿元亦存在不能按期兑付本息风险。
2018年三季报来看,康得新是一家绩优且手持大把资金的公司。三季报显示,截至930日,康得新货币资金高达150亿元,可出售金融资产42亿元。若再考虑康得新去年系列资产处置行为,公司流动性应不成问题,却于115日宣布债券违约。
一方面披露账面上有150亿元货币资金,另一方面公告无法按期兑付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哪个信息是假的呢?
两个信息都是真的。
可账面上150亿元现金为什么不拿出来偿还15亿元的债券?
答案是:拿不出来,因为这150亿元已经被质押给银行了。
多少投资人是看到了账面上的大把资金才决定持有他们的债券,可谁又告诉过他们,那大把的资金早已被质押。
披露的信息都是真实的,只是选择性披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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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的白皮书称,52%的受访企业认为,作为上市公司对外沟通的渠道,可靠的信息披露能够缓解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助于投资者和公众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对上市公司形成更加全面和准确的认识,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可多少信息披露是可靠的,是投资者可以不假思索地拿去作投资决策参考依据的?
无独有偶,昔日市值1300亿的A股中药企业龙头康美药业也陷入了同样的境遇,股债齐崩,虽然它三季报显示公司有377亿货币,虽然证监会对它的立案调查还没有结果,但大家都默认它已经是下一个康得新。
两家公司的特征高度一致,账户里有很多钱,每年却只收到很少的利息,同时向外又借了很多钱,每年要付出去很多利息,大股东大比例质押,非常缺钱……连解释的理由都一样,公司账户上的资金是为了几年后的项目储备,不能动用。
信息披露不靠谱的情况下,尊重常识就显得非常有必要。
明明有很多现金,却仍然要借很多钱,如果这符合常识,你告诉我生活中有多少人、多少企业这样做?欺骗我一次算你厉害,欺骗我两次就是我傻。
本来是用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信息披露,反而加剧了信息不对称,就是说,投资人只知道一部分信息,还不如一点信息都不知道的好,一点信息都不知道的话,至少不会去投资他们,从而避开陷阱。
用非完整的信息诱使投资人上当的何止是上市公司,各种理财机构的理财产品不是存在同样的问题吗?所以笔者一直坚决反对银行理财打破刚兑,除非能够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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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者与投资者之间一定存在着非常大的信息不对称。

  • 第一道信息过滤器是企业财务报表,财报是可以美化的。在财务美化的主要方式上,普遍的手法是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突击业务等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一些公司上市之前报表非常好看,上市之后却年年亏损,然后沦为壳公司,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
    笔者亲见的一个案例是大健康国际(HK2211),上市之前的财报非常好,好的甚至有点离谱,收入高、利润高、增速高,但就是这样一家三高企业,上市之后却连年亏损,股价也是一路暴跌,目前已是仙股一支。
  • 第二道信息过滤器是项目尽调人,项目尽调人存在着道德风险。为了完成业绩、拿到奖金,或者从项目方拿到好处费,项目尽调人存在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帮忙遮盖不利信息的道德风险,尤其是在打破刚兑的情况下,反正损失的是投资人的本金。
  • 第三道信息过滤器是项目本身,很多项目都是包装出来的。可行性报告、现金流评估、投资回报,说是独立专业第三方机构制作的,可给他们付费的是项目方啊。退一万步讲,第三方是可靠的,可实施该项目的建设方、运营方可靠吗?风险千千万,事前难料全。任何一个风险都可能让项目烂尾。
经过三道信息过滤器,投资者见到的项目信息真实性还剩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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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笔者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也存在着夸大其词、一棍子打死所有项目方的倾向,但做投资,谨慎一点、把风险考虑的全面一点不应当是摆在首位的吗?
风险是永远存在的,不能因为有了风险就不作为。在充分考虑、评估风险的同时,要提出相应的风险对抗措施,比如担保、抵押等等。

甚至你要考虑好风险对抗措施的风险,比如抵押物的价值和变现难易程度,比如担保人的担保实力和真实担保意愿。抵押物和担保人的信息你又了解多少?
正是因为信息不对称是永恒存在的,所以“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是永远存在的。
道德风险是研究保险合同时提出来的问题,经济学家经常用道德风险概括人们偷懒搭便车和机会主义行为。
在上市公司治理中通常表现为下列三种情况:
一是违反借款协议,私自改变资金用途,说是募集资金投入到某某项目上,但通过企业间走账,改变了资金用途,你又怎么能第一时间监控到?比如金立集团老板赌博输的钱不都是从公司里套出来的吗?
二是借款人隐瞒投资收益,逃避偿付义务,明明赚了,却说自己赔了,一些账是表外账,个人账户往来。
三是借款人对借入资金的使用效益漠不关心,不负责任,不努力工作,致使借入资金发生损失,花别人的钱办事就是存在道德风险。
只要有信息不对称的地方,就有道德风险,我知道全部,但我只告诉你一部分。因为双方利益不一致、不对等。
信息不对称还会导致逆向选择逆向选择在经济学中是一个含义丰富的词汇,它的一个定义是指由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劣币驱逐良币,进而使得市场交易产品平均质量下降的现象。
一般而言,卖家比买家拥有更多关于交易物品的信息,但反例也可能存在。前者例子可见于二手车的买卖,卖主对该卖出的车辆比买方了解。后者例子如医疗保险,买方通常拥有更多信息。
在二手车市场上,买方和卖方掌握的二手车的质量信息是不对称的。卖方肯定想让自己的车卖个好价钱,但买方想要准确辨认出这些车的质量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车的质量通过一段时间的使用才能分辨出来。所以,买方只愿意通过车的外观和简单的现场试验等自己掌握的有限信息,和市场上二手车的平均质量来出价,不愿意出高价,因为买方总是担心该车的一些信息自己不能掌握。这样一来,卖家不愿将质量较高的车拿到市场上去卖,市场上只留下质量低的车供买方选择,结果只有质量低的车可以成交。
也就是说,高质量的车在竞争中失败,市场选择了低质量的车,平常我们选择都是选择好的,而在二手车市场中,能够选择的却都是差的,因为好的被排挤出了市场,这就是逆向选择
保险市场也是如此,保险公司最想要身体健康、出险概率低的人购买健康险,但事与愿违,出险概率高的人才有更高的保险积极性,如此一来,保险公司的赔付概率提升,只能提高保费金额,但这样会进一步把出险概率低的客户排挤出了市场,导致了逆向选择。
初心是选择一批优质客户,结果是吸引了一批劣质客户,原因便在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逆向选择。
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本质上是提高了市场交易成本。
报表严谨真实的公司也会被怀疑报表美化过,兢兢业业勤勉尽职的尽调人也会被怀疑有道德风险,诚实守信的借款人也会被怀疑有资金挪用的风险,等等。
如此一来,你的融资总额我要给你打折,你的融资成本我要给你增高,因为我觉得有些风险还没被披露出来。
这样,一小撮人撒的谎,需要全社会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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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否则就是漠视投资者的权益,侵害投资者的利益;就是权责不对等,只享受上市带来的好处却不承担公众公司的义务和责任;就是以一己一时的小利提高了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低下的证券市场是一个不成熟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违规成风会影响投资者的信任程度,降低投资者参与证券市场的积极性,进而扭曲资源配置的效率等。
正如《中国资本市场信息质量暨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指数白皮书》调查的那样:有55%的企业认为违法成本与违法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相比过低是这类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
《证券法》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信息披露违规最高就是罚款60万,相对上市公司违规所获得的利益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监管跟不上、惩罚力度小,就是在纵容甚至鼓励信息披露违规。
给违规者以重罚,既是彰显公平正义,维护市场信心,保护投资者利益,又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否则就是让劣币驱逐良币,让长期价值投资者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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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

「 图片 | 视觉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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