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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到颤抖!BC省正式申请毒品合法化,海洛因随便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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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8 14:07: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晚上的一条新闻,直接让大温的整个华人圈都炸了锅。如果你还震惊于马斯克的七步诗,没关注这条和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消息,请务必往下看!

11月1日,心理健康和成瘾部长希拉·马尔科姆森 (Sheila Malcolmson) 正式宣布,BC省正在向加拿大联邦政府申请将少量毒品合法化(亦可译为“非罪化”)。
并且,一旦这项申请被通过,BC省可能会成为史无前例的、全球第一个全面允许合法持有毒品的省份!!
如果获得批准,任何19岁及以上的人将可以合法持有4.5克以下毒品,包括海洛因、芬太尼、可卡因和甲基苯丙胺(冰毒)!!
并且,一旦这项申请被通过,BC省可能会成为史无前例的、全球第一个全面允许合法持有毒品的省份。
“毒王”海洛因的成瘾性和危害性大家想必都很清楚。那么4.5克海洛因是什么概念呢?

据国内警方的科普专栏指出,通常1克海洛因被吸毒者稀释,分成5-20份不等。每次吸食2份左右,每天吸食2-4次。即,每日的摄入量通常不超过1.6-2克。
警方还拿出了一个案例,温州某名个体企业老板因吸食海洛因被抓,警方发现其吸食量达到7克/每天,属于极端罕见的重度成瘾。
一旦BC省允许个人(19岁以上)合法持有4.5克的海洛因,就意味着纵容一个人对海洛因重度成瘾!

希拉·马尔科姆森说,“羞耻和恐惧使人们无法获得拯救生命的服务和治疗。而羞耻和恐惧会使人们隐藏自己的吸毒情况。尤其是在毒品泛滥的时候,单独使用可能意味着会独自死去无人知晓。”
所以意思是:你吸吧,不犯法,过量就去医院,我们可以救你。

政府保驾护航,从此合理合法。
所以,吸毒的人没错,是省政府错了。之前不该堵、不该禁、不该罚,现在是改过自新的时候了?大禹治水吗?堵不如疏?
生活菌真是懵了,不知省政府有没有想过,一旦将少量毒品合法化,吸毒者不再有违法犯罪的心理负担,会有多少人吸得更加心安理得,有多少人会借机引诱亲人朋友一起吸,随之而来的毒品销售会不会变得更加疯狂?
针头毒品满天飞,我们的孩子会不会变得更加危险?

合法化就能遏制吸毒过量?能控制自己吸多少的,那还叫“瘾君子”?毒品不是零食水果,毒品是会上瘾的,越吸越多是常事,戒烟都难如登天,何况戒毒?
这几年BC对毒品问题管得越来越松,相反因吸毒死亡的人数和开始吸毒的年轻人数量越来越多。
每年温哥华死于毒品的市民超过1000人,自2016年以来一共有7700人失去生命。仅仅在今年4月,省内就有超过176人因吸食毒品死亡;1月至7月一共有1204人死亡。平均每天就有6人吸毒而死。
这样下去,整个温哥华是否都得玩完了呢。当然,也不能只把目光聚焦只温哥华。生活菌觉得,百年前鸦片压垮中国的历史是否将在21世纪的欧美国家重演?
就拿咱们的好邻居美国来说,已经在凉凉的路上了。几天前,美国罗德岛州宣布将为民众提供公开的毒品注射点,这将成为美国首个国营的毒品注射点。
国营的、免费的,让瘾君子吸上放心纯毒,绝不稀释绝不掺假……





此前美国反吸毒网站Rehabs曾发起了一项名为“吸毒者恐怖面容”的活动,通过刊登一系列吸毒前后的对比照片,揭示滥用毒品对身体产生的破坏性影响。
我们来看看这些触目惊心的照片: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如果你无法接受在未来10年至20年内,欧美遍地都是浑浑噩噩的吸毒者,那么是时候收拾包袱回中国了。
而早在2018年,加拿大更是领先全世界,成为了大麻合法化国家?什么意思,你在家看球,喝点啤酒,就能抽大麻!起因为大麻贸易一直被黑道垄断!屡禁不止,政府想,那我禁止不住就加入你!跟你抢生意!于是,大麻合法化,这条财路就被政府垄断了!
当时中国驻加拿大大使馆还发表声明,请中国公民注意相关信息,不要轻易沾染。特别是广大留学生,为了保障自己的身心健康,请继续避免接触或使用大麻。

加拿大政府接管大麻之后,一个18岁或以上的成年人可以持有30克干大麻,同时也可以分给其他成年人最多30克的大麻。一个成年人可以在一个住所种植最多四株大麻;而这些大麻的种子必须是由有执照的生产商提供的。所有的大麻必须从省一级政府指定的供应商那里购买。违反上述任何一条,都会构成刑事犯罪。
另外,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出售或分派大麻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其最高刑期可达14年。携带大麻出入加拿大海关,不管携带者是否成年,不管携带的量是否在30克以内,也不管携带的大麻是自己合法种植还是从指定的零售商处购买,都构成犯罪。
大麻的规管对在加拿大居住的外国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为根据加拿大“移民及难民保护法”要求,一个外国人一旦有了刑事犯罪记录,对他的遣返程序就会启动。也就是说,一个在加拿大读书、访问或工作的外国人(包括加拿大永久居民),如果因为违反联邦政府对大麻的监管法规而被刑事起诉并被定罪,产生刑事犯罪记录,那么该当事人就很有可能被遣返。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虽然加拿大已经实施“大麻合法化”,大麻目前仍是联合国禁毒公约规定的严格管制品,在绝大多数国家携带、吸食大麻仍属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亦明确规定大麻属于毒品,在中国境内非法种植、持有和使用大麻是违法行为。
如果要回国或者是留学生,千万千万别碰!为了自己的健康和麻烦,请远离这些精神类药品!
不知道你们对加拿大的这种政策,你们觉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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