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山东冠县“辱母杀人案”又有重大新闻爆出,根据网上流传一段疑似某高校法学教授上课时探讨“山东辱母案”的录音显示,受辱的母亲苏银霞丈夫原为冠县地税局某负责人,其利用职权之便以某国际性服装企业的名义划拨部分土地开办苏银霞经营的“源大工贸”,并冒用该企业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亿元,给多个家庭带来了灭顶之灾。根据当地警方提供的音视频资料显示,民警在出警时并未像《南方周末》报道所称,只说了句“你们要账可以,不能打人”,然后就走掉了,在于欢捅人的过程中,警察也在现场调查案件情况,并未离开。 山东某教授授课时谈“辱母案”的观点 (根据录音整理) 针对最近网上热议的“杀人辱母案”,媒体报道非常片面,被侮辱的母亲苏银霞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苏银霞的丈夫是冠县地税局某负责人,其利用地税局局长身份,曾给某大型企业(冠县招商引资项目 某国际性服装企业)在冠县划拨约2000亩土地,在2000亩土地中又划拨了一部分用于其妻子苏银霞开办的源大工贸,主要生产汽车刹车片。 法律有时很无奈,学习法律的人,永远不要用正确和错误来判断一件事情,目前我们看到的是涉黑的催债集团对苏银霞造成的侮辱,但是背后苏银霞非法吸收的上亿的存款给多少个家庭造成了灭顶之灾,苏银霞夫妻假借其他公司的名义进行非吸并且是这个案件的主犯,该案骨干成员7、8人已经被全部羁押,“辱母案”发生在他们被刑事羁押之前。 “辱母杀人案”应当一分为二来看,媒体所报道的对苏银霞的侮辱,儿子于欢采取的这种行为,无论如何都不能排除正当防卫的可能性,不论苏银霞是怎样的错误,还是非吸的骨干,就该案来说,判决书上的证据和媒体上所报道的证据有所不同,法官所依据的当事人在法庭上供述的证据和《南方周末》的记者王瑞峰所写的证据有明显的不同。 如果是按照判决书上所呈现的证据来说,给于欢判防卫过当是比较准确的,只是量刑过重而已,如果按照媒体所报道的证据来判断,于欢就是一个正当防卫。现在要做的是,不要跟着瞎胡闹。法律工作者永远是群情激昂里的一群人里最冷静的一群人,如果证据确实像媒体所指向的那样,于欢改判是没有问题的,不管他的母亲是如何一个罪恶盈盈的非吸犯罪嫌疑人,每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都不能被如此对待,在一个国家的法治体系里,即使是一个罪犯,也必须有尊严的去对待他;另一个观点是,没一个好东西,活该!这种论调是网民的吐槽可以,但是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这样是不恰当的,个人认为,从目前聊城中院的证据材料来看,于欢的行为只是一个防卫过当行为,目前无期徒刑略重。 此外,《南方周末》报道的警察来了以后说了句“你们要账可以,不能打人”,然后就走掉了。目前,冠县公安局出具的录像材料表明,警察不是这样的,案发工厂是有录像的,整个的录像完整的保留了下来,警察不是说了一句“你们要账可以”就走人了。 目前,冠县警方也在提供相关视频证据,对于警察不作为的指证是有质疑的。所以大家要多分析一下,尤其是根据目前的判决书,判决书里的证据能否认定这样一个判决结果的成立,然后再看后来出具的证据是怎样的,而不能偏信任何一方。录像资料显示,出警民警即使在捅人过程中也是在调查案件证据的,警察不能保证其在场的时候不发生任何的伤害,这是对警察的苛求,警察在接到报警之后,是否履行应有的职责,这是判断警察作为还是不作为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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