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最高法院10日宣布,将审理“持有非法枪械罪至少要判刑三年”的法律是否违宪的上诉案。
安省上诉法院去年秋季裁决,联邦政府针对持有非法枪械罪的最低为三年刑期的法律违宪,联邦政府为此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10日表示,将听取联邦政府代表律师的上诉辩解证词。
按照原来的加拿大刑法,持有非法枪械罪的刑期为一年,而且法官有酌情量刑权,为了加强打击持枪犯罪罪行,联邦保守党政府2008年修订刑法第95条,针对持有上膛的非法枪械罪行订出最低刑期为三年的新规定,如果是再度触犯类似罪行,最低刑期为五年。
可是,作为安省最高法院的上诉法院去年11月裁决,最低刑期为三年的法律对首次触法者而言,实属“残酷和过当的惩罚”。
去年早些时候,卑诗省法院素里分院的一位法官也裁决,联邦政府最低刑期为三年的法律,违反了加拿大权利自由宪章的第12条和第7条的规定。
法律专家分析,最高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将考量两方面因素,一是持有非法枪械罪至少判三年徒刑的法律是否属于“残酷和过当惩罚”,二是以立法方式限制法官的酌情裁量权是不是违反司法独立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