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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真正的最高法院院长 并不是周强

2019-1-19 01:06 PM| 发布者: 空气1| 查看: 70| 评论: 0|来自: 博讯

在中国,有个官不好当,那就是法院院长。在我老家,2002年市中级法院就发生集体贪腐大案,13名法官涉案,牵扯出44名律师。后市委选派人大秘书长担任法院院长。该院长没有学过法律,如何能当法院院长?市委书记有交待,懂不懂法律没关系,案件公正不公正问题也不大,关键是不能再发生贪腐案件。该院长上任后,就将反腐倡廉作为头等大事,并高调接受央视采访,被誉为反腐院长。他上任伊始,就反腐招数频出。一是召开廉政大会,邀请所有法官的妻子参加会议,他唿吁妻子们为了家庭的幸福,监视他们的丈夫,对丈夫河东狮吼。不久,他又出一招,每晚电话查岗:院长电话副院长;副院长电话庭长;庭长电话副庭长,副庭长电话法官。因为他认为只要法官不出门应酬就不会贪腐,加之每天电话相当于警钟长鸣。如有法官不接电话的,第二天就到纪委去说清楚。就在他就任院长的第三年,该中院被评为全国反腐倡廉优秀法院,但不久,他自己却因受贿罪被判刑10年。于是该法院再次声名狼藉。怎么办?市委书记很头疼,派谁当院长呢?再出事,他自己的乌纱帽也保不住了。最后,有人建议调检察院女检察长当院长,说女人胆小,再说她也快退休了,不会犯傻。市委书记千叮咛万嘱咐,果然,女检察长熬到退休,没贪。时间到了2011年,省高院派了一名副院长、法学博士来当中院院长。该院长年轻有为,着名法学院毕业,师从刑法学泰斗。但去年8月,他因贪腐被捕。他的同门师兄弟,刑法学博士,检察院检察长也因腐败落马。这次,市法院院长和检察长双双都滚鞍落马了,再选谁当法院院长呢?

上面的故事还只是发生在一个副省级城市的最高法院院长的位置更不好坐,不仅仅是贪腐问题,更重要的是政治问题。崔永元2018年末连续爆料“陕北千亿矿权案”,称卷宗早在2016年就在中国最高法院丢失,并称高院有“内鬼”。该案折射出中国司法的重重黑幕。最高法院法官王林清为保命,三次录制视频讲述“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丢失过程,其中包括周强如何插手该案,如何未审先判。最高法院先是抵赖否定,后不得不立案调查。1月8日,中共政法委、中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检、公安部四大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案卷宗丢失等问题展开调查。1月15日,中纪委通告称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16日,崔永元又在微博开炮,质问“下一位你准备好了吗”?有人猜测,这可能暗指周强。周强真的凶多吉少吗?14日党媒报导了周强主持最高法党组会议的新闻,被指有“辟谣”之意。16日,习近平出席中共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周强再次现身官媒。但有好事者指出,习近平在会上要求,政法系统要敢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其话外音就是暗指周强。中共官员上午露面、下午落马的例子比比皆是,周强频频现身很难说代表他平安无事。香港《星岛日报》17日发表文章指,上海市市长应勇将紧急进京,出任最高法院院长。应勇是习近平的浙江旧部,曾任浙江、上海高级法院院长。而且,最近上海市政府出现人事调动,现任常务副市长周波有可能升任市长。香港《南华早报》1月17日报道说,习近平曾在2014年1月的中央政府工作会议上提出“坚决清除政法队伍害群之马。”时隔半年,前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落马。时隔五年,习近平旧话重提,恰逢中央政法委牵头调查“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在最高法院丢失事件,周强仕途危在旦夕。

周强命运到底会如何?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介绍一下毁誉参半的周强。周强现年59岁,湖北黄梅人,西南政法大学民法专业毕业,法学硕士。曾任共青团中央第一书记,湖南省委书记,现任最高法院院长。可见,周强是法学科班出身,并且是团派的代表人物。应该说周强还是有法治理想的,他在湖南省任省长期间就提出“法治湖南”的执政理念。

有一件事周强可圈可点,那就是2007年,他曾推出了一部填补中国行政程序立法空白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周强提出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该行政程序规定 委托行政法学权威 应松年教授起草,共十章一百六十九条,以“公民享有更多程序权利,政府承担更多权利义务”为立法思路。无论是涉及行政决策、执法,还是行政听证、指导、监督检查等,公众均享有参与权。但周强在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期间,也发生了被软禁的失明民运人士李旺阳在医院离奇死亡事件。周强于2012年7月30日表示李旺阳死于自杀,证据确凿。但社会舆论普遍认为李旺阳死于被自杀。2013年7月12日,“湘西非法集资案主犯”曾成杰被长沙市中级法院执行枪决。7月13日,曾成杰的代理律师王少光发表“紧急声明”,这份声明中暗示周强有伙同湖南官员为掩盖“黑打”占财而杀人灭口、为保位升官而不择手段“维稳”的嫌疑。

但真正将周强推向风口浪尖的却是2017年1月,周强在就任最高法院院长四年后,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公开表示,各级法院要坚决抵制西方“宪政民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影响,旗帜鲜明,敢于亮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周强的上述言论引起了舆论的轩然大波,法学家贺卫方、张千帆等人称其“是真正的祸国殃民的言行,完全是在开历史的倒车”。之后,中国法律界、中国知识界的部分公民发起公开联署要求周强辞职。贺卫方愤然写道:“无论怎样的国度,司法如果没有独立性,那就意味着它会常态地受到法外因素的干预,无法严格地依照法律规则裁判案件和纠纷,也就难以让国民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冤屈遍地,引发造反。即便在古代中国,包拯故事也代表着人们对司法独立的渴望。因此,把司法独立说成是什么西方观念,必欲除之而后快,是真正的祸国殃民的言行,完全是在开历史的倒车”。

这就是周强的两面人生,一面是有法治理想的法律人,另一面是世故老道、没有底线的官吏。 在宪政民主社会,周强或许可以成为一个优秀正直的法官和官员, 但在极权专制社会,周强只可能成为一个对上磕头,对下扇耳光的酷吏。

周强此次能够逃过一劫吗?我的看法是有点难,但未必不可能。难点不在于他是否导演了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失踪事件,也不再于先判后审,而在于他的团派身份。之所以说有可能逃过一劫的原因,在于习近平是否相信他的忠诚,毕竟他曾为了讨好习近平曾冒天下之大不韪,提出了“对西方司法独立亮剑”这样无底线的口号。

我曾多次说过,中国是个人治社会,根本就没有法院,只有负责审判的官员。最高法院院长也就是个副国级官员,懂不懂法律都没关系。周强的前任王胜俊就没有学过法律,一样是首席大法官,并且在任上还玩出了花活。在对待死刑判决的问题上,王胜俊提出了三个量刑依据;即“一、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二、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三、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并提出了“三个至上”的审判理念,也就是“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当时,就雷倒了无数法官。什么是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判谁胜诉算是“人民利益至上”?如果让不同的法院、法官都按照各自对于党的事业、人民利益的理解,岂不是要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燕瘦环肥,五花八门?

事实上,无论是周强还是王胜俊都只是一个名义上的最高法院院长。在极权专制社会,只有一个人是最高法院院长,在古代是皇帝,在当今是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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