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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马格诺塔有预谋 应判一级谋杀

2014-12-13 06:35 AM|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47| 评论: 0|来自: 明报

华裔学生林俊遭杀害与肢解案﹐检察官周四作结案陈词﹐他请求陪审团判被告马格诺塔(Luka Rocco Magnotta)有罪。他说﹐被告在犯案前数月﹐已决定要残害一条人命。检察官布锡莱勒(Louis Bouthillier)请求陪审团﹐裁定被告马格诺塔一级谋杀与其他4项罪名成立。

32岁的马格诺塔不认罪﹐他承认杀人﹐但以精神病为由寻求不承担刑责。代表辩方的专家作证时说﹐马格诺塔患有精神分裂症﹐杀人当晚精神病发作﹐脱离现实﹐无法分辨对错。

检察官布锡莱勒周四抵达蒙特利尔法庭作结案陈词。(加新社)

检察官则重申其看法﹐指罪案有计划、有预谋。他引导陪审团审视证据﹐并争辩说﹐马格诺塔的行为表明﹐他在杀害林俊前、杀人过程中、以及犯案后﹐头脑都清醒。

布锡莱勒说﹐马格诺塔在2011年12月﹐向一份英国报章发出电邮﹐预示在6个月之内﹐将杀害一条人命。

他说﹐该则预告性电邮之后﹐便是彩排﹐那涉及一名身分不明的男子﹐出现在所谓的谋杀视频的开头﹐该视频后部分显示林俊被肢解。

2012年5月19日﹐该名神秘男子摇摇晃晃﹐但未受伤害地离开马格诺塔的公寓单位。

不到一周后﹐33岁的林俊﹐成为这段肢解实况视频中出现的最后人物。该视频在网上散播﹐标题为《一个神经病、一支雪叉》(One Lunatic , One Ice Pick)。

布锡莱勒指出﹕“他(林俊)也许是马格诺塔先生最合适的受害者”﹐意指林俊在加拿大没有亲人。他告诉陪审团﹐马格诺塔的行为并不脱离现实﹐他没有怪异行为或自言自语。

罪案发生之后﹐马格诺塔逃离加国﹐试图向警方隐瞒证据及身分。

布锡莱勒说﹐在林俊被害后48小时﹐马格诺塔清空他公寓单位的物品﹐包括凶器。他问道﹕“一个人不知对或错﹐他怎会做这些事﹖”

法庭随后休庭至周一﹐法官库尔诺耶(Justice Guy Cournoyer)称﹐他需要多点时间﹐准备向陪审团发出最后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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