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在国会提交法案,寻求允许当地传媒向Google及Facebook等数码平台为转载新闻内容索取费用,势将成为首个通过相关法案的国家。 美国政府近日促请澳洲撤回法案,指此举直接干预市场的广告利润分配,做法损害美国科企的利益,可能造成有害的后果。 澳洲提出的《新闻媒体议价法令》容许传媒向上述数码平台订立收费协议,如未能达成协议,可以提出诉讼。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向澳洲政府提交文件,提到法案规范特定公司于市场的竞争地位,对两国公司及澳洲的消费者都可能产生负面影响。文件建议澳洲政府进行更多研究,考虑改为推动自愿行为准则。 文件又提到,法案的收费对象包括国际新闻,但外国的媒体却不会因而获得补偿,恐怕会引起外界对澳洲国际贸易义务的质疑。澳洲财政部长弗吕登贝格(Josh Frydenberg)回应则指,有关法案可以平衡电子平台以及媒体公司的议价能力。 澳洲国会料于周五(22日)就有关法案进行听证会。新法案获得当地媒体行业广泛的支持,但Facebook及Google认为法案不合理,或会限制他们于当地提供的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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