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民事解决法庭维持了物业对一名更换本拿比比公寓前门锁的业主的罚款。 根据法庭上周的裁决, Brentwood大道 Brentwood三号公寓物业对业主A某处以 200 元的 罚款,原因是她将公寓门上的机械锁换成了电子锁。 物业表示,换锁违反了其章程,该章程禁止业主粉刷、装饰、添加或拆除从走廊可见的建筑物的任何部分,除非他们首先得到物业的许可。 物业在对A某罚款之前向她发出警告,并表示如果她拆除电子锁,罚款就会取消。 但业主A某则告到民事解决法庭CRT ,要求物业取消罚款。 业主辩称,这把锁不是固定装置,因为它的安装没有对门进行任何钻孔、损坏或改造,并且可以在不损坏建筑物的情况下拆除。 她进一步辩称这扇门不是公共财产。 不过,民事解决法庭法庭副主席凯特坎贝尔不同意业主的说法。 她指Brentwood三号的物业计划并未把建筑物的门指定为有限的共同财产,而物业财产法将”共同财产“定义为建筑物中不属于物业地段的任何部分,而物业地段的边界是中点其外墙。 坎贝尔谈到A某的门时说道:“有争议的门位于中点的两侧。所以,我发现这扇门是公共财产。” 坎贝尔裁定物业的罚款有效,并驳回了A某的索赔。 看来换个门锁还得征得物业同意,否则麻烦大。 |
联系电话:647-830-8888|多伦多六六网 www.66.ca
GMT-5, 2024-11-12 09:24 PM , Processed in 0.045215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