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一位华人老板以两套房做抵押贷款110万,不料房价下跌,现在这两套房就算全卖掉也不够还贷款,贷款方将两套房拍卖后还差41万多。华人老板想赖债,2元把自己价值240万元的豪宅卖给妻子,谁知被债主发现,告上法庭并成功阻止了该交易。 法庭文件显示,多伦多华人老板L和他的Mortgage Impression Corp.(MIC)在2020年借了一笔贷款110万元,获得这笔贷款的抵押品是他名下的两套房子。 不料房价下跌,贷款到期后,L和MIC都无法按期偿还这笔110万元的贷款。贷款方通过法庭许可分别在2023年11月3日和2024年1月8日拍卖了两套房子。但是拍卖所得款项仍无法全额偿还贷款,L仍欠414,533.43元加利息。债主于是向法院要求继续追债,并称L为逃债对其名下房产进行了欺诈性转让。 债主称,L和配偶S名下在多伦多还有一处独立屋。该物业是两人在2015年购入。 2023年11月30日,债主提交索赔声明时这套物业仍在L和配偶S名下。到了2024年3月27日,为避免债主可能会通过银行强迫他出售房子还债,L便将自己名下的房子产权以2元的价格“出售”给S以及S控制的ASML Holding Inc.公司。 转让完成之后,S立刻向RBC银行申请,在原有贷款额度上再增加100万元贷款,使贷款总额达到237.5万元,这已经非常接近该物业的市场价值。 拿到这笔贷款仅一周后,S便在2024年4月3日将该物业以238万元的价格售出,比RBC银行的按揭贷款额只高出5000元。 法庭文件显示,这笔房产交易的交割日期是2024年7月25日。转让完成后L和配偶S仍一起住在这套房子里。 债主发现后立刻向法院提出了“待决诉讼证明”(CPL)申请,希望通过法院勒令L偿还包括41万多元的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否则L不能拿到售房的收益,债主同时还要求法院宣布丈夫2元把自己价值240万元转让给妻子的行为无效。 法官在判决中认同债主的看法,判定L欺诈性转让房产,因此批准签发CPL命令书,这等于宣判此笔交易作废,L只有还清414,533.43元加利息后才可完成房产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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