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方慧兰(Chrystia Freeland)周一宣布,修改部分抵押贷款规则,以提高住房可负担性。 方慧兰称会扩大30年贷款期的资格。如果购房者是首次购房、或购买的是新建房屋,他们将可以获得 30 年期的贷款。 之前三十年的分期付款期,仅限于购买新建房屋的首次购房者。 抵押贷款保险适用房价推高 另外,政府将投保抵押贷款的上限,从之前的100万加元提高到150万加元。 加拿大人买房时,如果支付首期少于两成,需按要求购买抵押贷款保险,但过去保险只适用于价格在100万元或以下的房屋。 政府的新规则,将限额提高至150万元的房屋,使更多人能够在最低首付比例(即5%)的情况下买房。 方慧兰在声明中说,措施有助激励更多新房建设,以解决住房短缺问题。 加拿大的抵押贷款期通常为25年,利率每三或五年重新设定一次。美国的业主,则可以在15年或30年抵押贷款的整个期限内,享受固定利率。 加拿大的抵押贷款结构,使大多数借款人面临利率上升的风险,加重负担危机。 Reuters, adaptation en chinois par Donna Ch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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