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迟,这一古老而残酷的刑罚,其源可以追溯到五代十国时期,但在时间的推进中,逐渐演变为一种让人闻之色变的极刑。 凌迟这一刑罚在历史上几经变迁,从辽朝步入中华法典,到明朝达到最为严酷的高峰,直至清末最终被废除。 在清朝末期,这种用刀数增至3000的极刑被施加到一个6岁的孩子身上,令人不禁要问,这究竟是怎样的仇恨,竟使得慈禧太后下如此毒手? 在古代,明智的君王通常意识到,专制统治不能持久,因而需要限制死刑的使用,尤其是那些极其血腥的肉刑,如车裂、腰斩、凌迟等。 其中,凌迟以其恐怖的仪式感与持久的痛苦,成为最无人道的行刑方式之一。 然而翻阅史书,不难发现凌迟的出现并不算久远。 最早的实例可追溯到五代时期东魏高澄之死,其弟高洋为报私仇,便以“千刀斩”处决仇人,这便是后来的凌迟。 初时,凌迟仅为私刑,直到北宋,它流入辽朝,并进而被纳入法律。 尽管在元代以及其他朝代有所使用,真正推至巅峰的则是明朝。 明太祖朱元璋治下,法律制度极端严苛,使得凌迟这种刑罚逐渐泛滥,甚至因些微冒犯皇权的言行都可能招致可怕的刑罚。 虽然在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清朝的统治者们对这种极刑有所节制,然而到了动荡的清末,社会变革与反抗运动频繁,凌迟之刑罚再次复活。 其中,因平定太平天国而重启凌迟,以威慑反叛者。 据《清史稿》记载,湘军在庐江战役取胜后,便以凌迟处决180名太平军俘虏,稍后的奉新战役中,又有221名俘虏遭同样命运。 其中,要数翼王石达开最为人所熟知,整个刑罚环节,他始终泰然无声。 石达开之死并未结束清廷的血腥报复,摧残及于其子石定忠。 关于其命运,历史上流传三种说法。 第一种是清朝学者费行简的“狱中被害”,第二种是民间流传的“侥幸脱逃,长大成人”,第三种便是骆秉章奏折中记载的“凌迟3000刀”之说。 现存于故宫的这份奏折记载:“其子石定忠现年五岁,例应监禁,俟及岁时照例办理。”意指孩子会在长大后施以凌迟。 然而,慈禧未等到“岁时”,便命即刻动刑,正是心中深仇难消,决意仇必报! 这个因父之罪而受诛的孩子,在当时甚至许多行刑者眼里都是无辜的。 四川总督上奏请求慈禧为石定忠开恩,而此举不仅没有感化慈禧,反而遭驳斥,慈禧更施铁腕:“凡为石求情者,同受其罚。” 就这样,年仅6岁的石定忠便开始了长达9年的极刑。 割了3000刀的他,最终在15岁时走完了短暂而悲惨的生命旅程。 尽管凌迟以其可怕的仪式震慑了人心,但过于残忍的性质引发了极大的反对。 至戊戌变法之时,社会呼声日高,清朝统治机构不得不顺应时代潮流,废除了实行了千余年的凌迟,斩首自此成为最高的死刑方式。 然而,不论石定忠的结局在史书与民间传说中如何丰盈复杂,凌迟的残酷事实在历史长河中成为了专制统治滥用权力的写照。 从一个小儿无辜受牵连的悲惨故事中,人们对清末政权的种种作为充满了反思。 慈禧太后秉承“胜者为王”的观念,将庞大的仇恨倾泻到一个小生命上,以至于凌迟之极刑在此可怖至无以复加。 即便有石定忠被害于狱中的可能性,无论如何,凌迟说依旧为世人所共知,这也揭示了历史记录和传说中因果交集,成为后人不尽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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