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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将亡,必有妖盐

2024-11-24 05:05 AM| 发布者: ♂我行我素♀| 查看: 386| 评论: 0

当举报大盐枭黄玉林的密折出现在道光皇帝面前时,大清帝国最重要的产盐地——两淮盐场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

作为清政府财政收入的第二大来源,盐税始终占到帝国财税的1/5以上。而其中,又以两淮盐税为最大宗,政府每年从这里获取的盐利超过400万两(道光时期每年全国盐税大约750万两),比全国任何一个省的田赋收入都要高。对此,曾任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盐政的陶澍说过:“东南财赋,淮鹾最大,天下盐务,淮课为最重。”

但是,根据官方统计,在道光十一年(1831)以前,两淮历年亏减的盐税竟然高达6300万两。作为帝国最显赫的两淮盐商,这些巨富中,竟然也有人撑不下去,资本蚀空,以破产收尾。原因当然有很多,但私盐的泛滥是导致帝国财税亏空和盐商巨富破产的主要原因。

在这种情况下,清朝最大的盐枭案,爆发了。

中国的盐业专卖政策,起源相当早。最早可以上溯到春秋时期,管仲治理齐国时提出来的“官山海”政策,即主张由国家垄断经营盐业、矿产以及各种山林资源。再往下,就是汉武帝时期,桑弘羊为汉武帝构建的国有经济体系,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正是盐铁官营。

汉武帝推行盐铁官营,一个主要原因是垄断利源,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用于填补常年对匈奴战争的财政漏洞。但还有一个原因鲜为人知,那就是要限制大商人和地方豪强的势力,防止他们成长为盐铁巨富,重演汉初七国之乱的悲剧。

所以,盐铁专卖从一开始就带有国家控制的双重目的:不仅是中央与地方豪强、富商巨贾的经济利益之争,同时也是政治控制的一个重要手段。

只不过,经济控制和政治控制,历史越往后走,前者越发掩盖了后者。分界点出现在唐朝中叶,安史之乱爆发以后。

唐朝自618年立国后,有140年对盐业实行无税制,任其自由买卖。但安史之乱后,国家经济困窘,政府要搞钱,第一时间就想起了老祖宗管仲和桑弘羊。

758年,理财名臣第五琦实施盐业专卖法,政府通过垄断盐业来开辟财源,增加收入。自此,终结了唐朝盐业140年不上税的历史,也终结了中国历史上食盐自由买卖的历史。此后历朝历代,盐业都是高度垄断的行业,无一例外。

第五琦的盐政方案,被后人归纳为“民制、官收、官运、官销”。也就是除了食盐的生产由盐户完成,其他环节包括收购、转运、出售等等,都是政府来做。政府之所以要把所有环节都捏在手里,是不想假手他人,从而获取最大的利益。但是,高度国有化的弊端总是十分明显。后来的宋朝,也曾实行过这种高度国有化的官盐政策,结果宋仁宗初期垂帘听政的刘太后有一次问大臣:“听说外头都在埋怨食盐的品质很差,是真的吗?”大臣们回答说:“只有御膳和宫中的盐是好的,外头吃盐就跟吃土一样,难吃死了。”刘太后听后,长叹一口气:“不是这样的,御膳用的盐也多土,根本不能吃。”这就是政府把一种东西完完全全垄断后,所能呈现出来的“品质”。

第五琦的盐政方案实施几年后,唐代另一个理财大师刘晏就发现了其中潜藏的问题,于是对盐法进行完善,改为“民制、官收、官卖、商运、商销”。刘晏的改革,最大的不同是引入了商人的角色:政府只负责从盐户手中收购食盐,再转手卖给盐商,中间的差价就是国家的财税;至于后面的转销环节,政府抽身出来,直接交由商人去办。

这虽然也是国家专卖制度,但政府大包揽的程度相对有所降低了。

刘晏的盐政改革,影响很大。帝制时代叱咤风云的盐商阶层,就是在刘晏改革后产生的。而且,盐商“不属州县属天子”,中央直管,可想而知,在垄断行业里分得一杯羹,迅速积累财富那是分分钟的事。史书记载,唐朝一个名叫龚播的人,出身贫困,以贩卖蔬菜瓜果为业,刘晏改革后逮住时机,成为政府认定的盐商,获利丰厚,十余年间积财巨万,竟然跃升为四川地区的首富。真是典型的站在政策风口上,猪也能飞。

伴随着一批盐业巨富的诞生,朝廷则成为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根据史书记载,刘晏主持盐政近20年间,把政府盐利收入从40万缗提高到了600万缗。盐利收入,占到唐朝财税收入的一半。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说,“天下之赋,盐利居半,宫闱、服御、军饷、百官俸禄皆仰给焉”。以后的朝代,对盐利的依赖同样有增无减。最高峰时,南宋高宗时期,盐利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54%以上。

唐以后的朝代,除了个别时期,基本都沿用刘晏的盐政政策,长达850年。一直到明朝万历后期,才被袁世振主导推行的纲运法所取代——政府不再收盐,由盐商直接向盐户收购运销,即实行“民制、商收、商运、商销”的盐商专卖制。

而晚明的这一新政策,则开启了此后绵延300余年权力寻租最高峰的红顶商人时代。

▲明清盐商的影视形象。图源:网络

权力寻租是垄断的衍生品。就像硬币的两面,腐败与垄断共生共存,不管朝代如何更替。这不是人的问题,是制度的问题。

唐朝中叶以后1100多年的帝制时代,每个朝代的政府都对盐政进行过或多或少的改革,但其核心目的,不在于打破垄断,而在于堵塞漏卮,尽可能提高政府的盐利收入。这就决定了无论如何改革盐政,权力寻租和腐败都如蝇附膻,驱之不去。

刘晏在政府盐业垄断中引入盐商群体,是以“官商共利”的形式,让商人协助政府攫取盐利,提高效率。在这种情况下,盐商实际上是政府的代理商,到了清代,大盐商甚至要替政府组织缉私队,打击私盐,成为半官半商的官商。

历史学家王家范说,历代盐法多变,此中有许多机巧,其主轴则始终是政府与盐商分割利权的纠葛。盐商的命运也随之而波动起伏,但盐商似乎是商人之中最善于利用政策、屈伸自如的蜥蜴。他又说,盐商为传统中国的特产,在帝国绝大多数年代,他们之中能暴富者,多走官商串联、权钱交易的门路,老实经营者的处境则始终不脱“艰难”两字。

从帝制时代的盐商诞生之日,他们就是权力寻租的坚定执行者、顺从者和受益者。

大盐商真正暴富的原因,并非来自于赚取食盐低买高卖的差价,而是有太多附生在权力之上的生财之道。最典型的一种操作,就是盐商伙同盐政官吏一起坑朝廷。官吏允许声称凑不足巨额现钱的盐商赊销官盐,事后再把这些赊账做成坏账,能赖则赖,反正亏空的是国有资产,利益却进了个人口袋。

唐朝后期查处过一个名叫卢昂的福建盐官,不仅搜出了30万贯赃款,还从他家里发现了金床、金枕头。一个地方的盐务官员,已经贪污、奢靡到这种程度,在其背后供养他的那些大盐商,又该富到什么地步呢?

在宋代,由于盐业的暴利,使得一些军队、官员“赤膊上阵”,参与倒卖私盐,牟取暴利。南宋末期,宰相贾似道利用个人权势,指使下人大量贩卖私盐,当时人写诗讽刺说:

昨夜江头长碧波,满船都载相公鹾。

虽然要作调羹用,未必调羹用许多。

一个统治时间两三百年的王朝,必定要屡次改革盐政,为什么?每一次盐法改革初期,国家盐利收入大增,随后商蠹、官蠹必定串通起来侵蚀盐利,导致国家盐利锐减,于是不得不进行新一轮改良。

但是,改良改良,越改越凉。

▲盐,帝国财政支柱。图源:摄图网

明朝是盐法改革最为频繁的朝代。最初实行“开中法”,要求商人押送粮食到“九边”(9个军事边镇)换取盐引,获取盐业专卖商资格,然后凭盐引到盐场兑盐,再转运到指定的销售区域内卖盐。这项政策出台后,凭借地理优势的山西、陕西商人迅速崛起,成为帝国最具实力的山陕商帮。白银盛行并成为明朝的通用货币后,政府在盐政上推出了“运司纳银制”,不用盐商运粮到边镇了,只要直接给盐务部门交纳白银,就能换得盐引。这一下,靠近两淮、浙江盐场的徽州商帮,逐渐取代山陕商帮,成为帝国盐业中新的大佬。

不过,大家千万不要以为盐商的轮番崛起是地理区位决定的。在地理区位的背后,其实一直隐藏着一张更深广的关系网。盐商走过的每一步,都有权力之手在操纵。水最深的一步,出现在用盐引换盐这一环节。商人们都拿着盐引到两淮盐场换盐,结果被告知,慢慢等着吧,前边还有几千号在排队呢。没有一个商人等得起三五个月,更不要说三五年,但盐务官员或其亲属家人,有本事让一个商人提前换到盐。所以,到此为止,盐商们真正的“肉搏”才刚刚开始,只是从来不是拼什么商业模式或商业创新,而是拼关系,拼后门,拼权钱交易。

从明初宣德、正统开始,已经有一批官员及其亲属活跃在盐商的背后,充当真正的大boss。到后来,这些幕后老板将权力之手继续往上摸:不是有钱有粮就能换盐引、做盐商,而是要先从他们手里买一个“中盐资格”。这种资格叫做“窝”,商人要通过钱财与关系网,从控制“窝”的人手中买“窝”,买到“窝”之后,才配称为盐商。

徽商在帝国盐业体系中,最终超越秦商和晋商,正是因为更早意识到了从事盐业资本要厚、关系要硬,所以举家族、宗族之力,把在其他行业积累起来的资本都转移到了两淮盐业中。明清时期,有资格称为“大贾”“上贾”的商人,基本都是盐商,可见这个垄断行业集聚了全国最有资本和权势的商人。

帝国盐商的兴替,是那个时代上层圈子的权力游戏。

但盐商的一切付出,包括权力寻租的代价,终究是要从盐业生意中加倍赚回来的。兜兜转转,为这一切埋单的,终究还是老百姓和国家财政。

万历后期,袁世振在两淮实行“纲运法”改革,说明朝廷的盐利已经被盐业中的官商侵蚀得差不多了。“纲运法”打破了官员潜规则卖“窝”的灰色秩序,由政府直接指定资本雄厚的商人为纲运商人。这些资本雄厚的盐商以“占窝”的形式,成为承领盐引、拥有“盐纲”垄断权的纲商,相当于总经销商。纲商的出现,标志着寄生性极强的盐业垄断型大盐商的成立。

袁世振为了改革能够顺利进行,对原有的大盐商“一概抚而用之”,使其成为纲商。纲商不仅有专卖权,而且有世袭性质,这无疑加剧了盐商大规模输献的行为。因为一旦成为纲商,基本就能确保子孙金山银山。

可见,在垄断的前提下,无论如何改革,都逃不脱权力寻租的制度之弊。

明朝中后期到清朝初期,是扬州盐商最辉煌的时期,身为帝国红顶商人,一个个腰缠万贯,无所不能。史载,扬州有个大盐商,钱实在多得没处花,相当郁闷。手下人给他想了个办法,用金条去买金箔,载至金山塔上,向风飏之,顷刻而散,天空中、草地上一片金光闪闪,大盐商这才心情转好。

但是,你以为这些大盐商一个个都是人精,都是巨富,其实他们也不过是帝国时代的提线木偶。历史学家王家范说,这些大盐商攀缘于国家财政政策提供的非常空间,既要与政治权力同流合污,也要时时受到政治权力强烈的干预和百般勒索,更受国家政策和政治形势波动,机体脆弱,命运无常,绝没有把握自我的主动权。

高居帝国财富顶层的盐商,争斗起来尚且如此不堪;身处帝国底层的百姓,在“官商共利”的背景下,更是时刻会被牺牲掉的一群蝼蚁。

从技术或经济上来看,食盐本身并无太大价值,但一垄断之后,性质就彻底变了。官盐专卖以来,盐价长期居高不下。唐初的盐价,每斗10文钱,到第五琦改革后,盐价飙升至每斗110文钱,涨价10倍。到了元代,有官员统计,官盐卖到百姓手里,每斤加价到了800文钱,而且这个价格还在往上走。这名良心感觉到痛的官员,在上疏中慨叹,“濒海小民犹且食淡,深山穷谷无盐可知”。史书中,历朝历代关于百姓“终年不食盐”“食盐之家,十无二三”的记载,并不鲜见。

盐价死贵,平头百姓已经吃不起盐了。

但是,盐价居高不下,从来不是由产盐的成本决定的。事实上,产盐的成本极低极低,随着技术的发展,这个成本还在往下掉。为国家产盐的灶户(盐户),作为帝国暴利行业的供应端,却是极贫极苦的一个阶层。元朝末年,绍兴人王冕曾夜宿上虞曹娥庙,亲眼目睹了当地灶户被官府催缴盐课,不堪忍受而自杀的情形。王冕因此写下一首诗,记录灶户的血泪史:

前夜总催骂,昨日场胥督。

今朝分运来,鞭笞更残毒。

灶下无尺草,瓮中无粒粟。

旦夕不可度,久世亦何福。

夜永声语冷,幽咽向古木。

天明风启门,僵尸挂荒屋。

食盐,这一平常的日常必需品,变得越来越金贵,完全是由艾公子上面所讲的各种白色、灰色以及黑色成本层层叠加的恶果:

白色成本:在盐利成为政府的支柱财源之后,历代都想着从这白色结晶体上面多多开源,遇到战争或动乱等极端情况,盐业加税更是顺手且容易上瘾的事儿。

灰色成本:盐商通过巨额输献获得的专卖权、总经销权甚至世袭总经销权,以及自身由此获得的巨额财富,最终无一不是转嫁到盐价里面。

黑色成本:盐场、盐务、盐政官吏,都把盐业当成肥缺,为了获取相应的职位,他们同样需要在官场内部进行权钱运作,而这些付出,通通是要有回报的。

帝国顶层圈子为了分蛋糕,需要不断用钱开路,环境确实险恶;但他们不会看到,庞大的底层为了捡蛋糕屑,处境已经险恶到了需要以命相搏的地步。

强光之下,连阴影都会消失。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会以极端的形式提醒整个帝国,阴影人群的存在。

私盐问题,历经1100多年,在帝制时代从未消失,恰恰证明了阴影始终未曾被驱散过。尽管每个朝代都对贩卖私盐者制定极其严苛的刑律,只要是三人以上盗贩私盐,带头的那个就是死罪,但这完全阻挡不住私盐越来越泛滥的趋势。北宋的苏轼,在一封奏疏中说:“两浙之民以犯盐得罪者,一岁至万七千人而莫能止。”一年抓了17000人,都刹不住私盐问题啊。元朝初年,官府仅在松江府上海县一地就先后捕获了“盐徒五千”。到清代,广东的食盐贸易有一个公开的说法,叫“官三私七”。就是说,有七成的市场都被私盐侵蚀了。

从事私盐贩卖的群体构成,艾公子特别细分为两大类:

生存驱动型:盐户、贫民、流民、失业者等等,社会最底层的人,在高盐价逼迫下,走上贩私道路。

暴利驱动型:官员、合法盐商、盐枭等等,社会上最擅钻营的人,在盐业暴利的诱惑下,知法犯法。

可怕的是,历朝的缉私官吏都很“识做”:但凡遇到生存驱动型的私盐贩子,他们就穷追猛打,竭力搜捕,以应付差事、邀功请赏;但凡遇到暴利驱动型的私盐贩子,因为这种人要么有团伙,要么有靠山,要么有行贿能力,他们就略而不问,甚至暗中成为其保护伞。

长此以往,促成了生存驱动型盐贩子向暴利驱动型盐贩子合流。私盐贩运的团伙化和武装化,从唐末以后就日趋明显。有些地方,全村出动,集体走私,甚至联络周边几个村落,统一行动,以团体武装的形式增强对抗官府的能力。

这两种盐贩子一旦合流,形成大盐枭,一个王朝基本就走到尾声了。类似的情形在历史上多次上演,俨然是盐业对帝国统治的一个诅咒:

唐朝末年,多次考科举失败的黄巢,与王仙芝共贩私盐,数月之间,聚众数万,给了唐朝致命一击。与此同时,另一拨贩盐起家的盐枭,比如王建、钱镠等人,选择进入体制之内,在镇压黄巢起义以及藩镇兼并战争中脱颖而出,成为五代十国割据政权的创立者。

元朝末年,“世以浮海贩盐为业”的方国珍,被仇家告发贩卖私盐,无奈之下,走上反元之路。方国珍被逼起事的最初支持力量,几乎全部来自跟他一样长于海边的私盐贩子。他们起兵后,精准攻击帝国的漕粮海运系统,烧官船,劫漕粮,盛极一时的元代海运在危机重重中被迫停运,造成元大都严重的粮食危机,加速了元帝国的衰亡进程。

一粒盐拖垮一个大帝国,这真的不是危言耸听。

▲乾隆南巡是大盐商政治输献的机会。图源:网络

从盐业问题去考察中国历史,不难发现,偌大的帝国只有历史循环,而没有历史进步。专卖垄断—权力寻租—私盐泛滥—起义抗争—重新垄断,这个历史循环几乎在每个朝代都要重演一遍,从未被打破。

清道光年间的大盐枭黄玉林案,是唐朝中叶以后1100年间帝国围绕一粒盐展开循环争斗的一个缩影。这个案子,不是起点,也不会是终点。

道光十年(1830)四月,道光皇帝接到举报黄玉林的密折。密折称,53岁的湖南人黄玉林是一名贩私惯犯,数次逃过法律制裁,眼下正以江苏仪征为中心,构建起一支跨越数省的庞大贩私队伍,旗下拥有大船、小船无数,接连不断地运送私盐,每次贩私“以数百引计”(一引大概400斤,数百引相当于几万斤)。这些走私船上刀枪林立,每个关隘都有受贿的官吏与其勾结,任其往来,不加阻拦。更可怕的是,黄玉林为邀结民心,规定他的队伍只贩私,不抢劫,不偷盗,颇有打击报复官商联合哄抬盐价的侠义之风。

道光对这份密折十分重视,可能他担心唐末或元末的故事在他的帝国发生,因此紧急密令两江总督蒋攸铦:务必不遗余力破获黄玉林案,要军队、要人、要钱,随时开口,管够。

蒋攸铦身在地方,知道更多道光不知道的内情:黄玉林可能是两淮最大的盐枭,但不排除还有更大的盐枭。蒋攸铦希望通过招安,让黄玉林为官府所用。如果黄玉林接受招安,那肯定能帮助抓捕一大批盐枭,还能影响一大批盐枭主动投案。

当蒋攸铦将招安方案报告给道光时,道光立马看出蒋攸铦这个人其实是怕事。

大约一个月后,黄玉林带领同伙伍步云、伍光藻等8人,船12只,私盐37000斤,赴官投首,接受招安。随后,在黄玉林的配合下,官方迅速破获了另一起大案,一次就缉获李玉良、顾大、王三等12名大盐枭。受此影响,盐枭不断自首,“有业者170名,无业者243名”,合计400多人。

正当蒋攸铦以为这个案子可以完美结案的时候,万万没想到,黄玉林愿意接受招安,原来只是缓兵之计。仅仅两个月后,黄玉林“复图贩私”,重新谋划起贩私大计。之前已对蒋攸铦的招安方案不满的道光皇帝,此刻勃然大怒,责令新任两江总督陶澍重办此案,而蒋攸铦则受到革职处理。

陶澍最终将黄玉林处决,至此,清代最大的盐枭案落幕。

但陶澍是一个有想法的能臣,杀了一个黄玉林,根本无法解决1000多年来私盐泛滥的问题。他知道,私盐泛滥,盐枭振臂一呼天下从的根源,在于虚高的盐价;而盐价虚高的根源,在于垄断。自明万历后期实行“纲运法”,200年来,纲商世代相承,与官府勾结,将盐业当成自己的世袭领地,不容他人染指。即便是明清易代这样的大变局,以徽商为主体的大盐商仍旧牢牢掌控着盐业核心,坐得暴利。

不久,陶澍在淮北地区推行盐政改革,以“票盐制”代替“纲盐制”,废除原有的盐商垄断体制,无论何人,无论资本多寡,只要照章纳税,就可以领票运盐进行贩卖。这样一来,许多中小商人进入盐业领域,冲击了原来的大盐商,使得大盐商权力尽失,而盐政则大为改观。票盐和纲盐相比,最大的优点是打掉了各种灰色和黑色成本,让食盐回归到相对低价的状态。陶澍说,实行票盐前,“百姓淡食,不得已而买食私盐”,“自票盐到境,盐价顿减,取携甚便,民情安之”。

陶澍的改革,极大地触动了既得利益者,以至于徽商都在诅咒他。但他之所以有能力推动这项改革,除了个人的魄力之外,主要还得益于当时的背景——盐政久未改革,帝国盐利又被侵蚀得厉害,是时候祭起改革的大刀了。陶澍的票盐制,恰逢其时,因而得到了上面的支持。

可以说,陶澍的票盐制,已经是帝制时代盐业垄断前提下,最具自由贸易性质的了。然而,这次改革还来不及推广,清朝就遭遇了长达14年的太平天国运动。战乱,阻遏了改革,也让清朝错失了解决私盐问题的时机。

当盐枭卷土重来,清朝的统治已进入了倒计时。这一次,盐枭不仅是团伙化、武装化,而且跟着时代发展,集纳了会党、帮派、革命等多种身份,相当于唐末、元末盐枭们的加强版。

清帝国最终亦难逃盐枭冲击的历史宿命。

外号“徐老虎”的大盐枭徐宝山,在码头、口岸与其他盐枭的火并和勾结中,站稳了脚跟,旗下的私盐队伍达万余人,淮河至沿江一线,都是他的势力范围。他身兼盐枭、青帮、红帮等多种角色,纵横捭阖,极具势力。后虽被朝廷招安,从盐枭摇身一变成为缉私营管带,但在清末的革命风潮中,他又迅速反正,为江苏的光复立下大功,成为清朝的掘墓人之一。

一个朝代结束了。一个时代也结束了。没有人回望过去1100多年的朝代更替,盐,一种无臭、味咸、易溶解的白色结晶体,究竟重复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它制造过盛世,也制造过衰世;它催生过巨富,也催生过悍匪;它有过善,更有过恶;它是制度的化身,更是制度的替罪羊……

它铺满了整个帝国。

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参考文献: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华书局,2011年

[后晋]刘昫:《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

漆侠:《宋代经济史》,中华书局,2009年

黄国信:《区与界 : 清代湘粤赣界邻地区食盐专卖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

王振忠:《明清徽商与淮扬社会变迁》,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

王家范:《帝国时代商人的历史命运》,《史林》,2000年第2期

倪玉平:《清道光朝黄玉林私盐案研究》,《安徽史学》,2015年第1期

史继刚:《中国古代私盐的产生和发展》,《盐业史研究》,2003年第4期

陈彩云:《元代私盐整治与帝国漕粮海运体制的终结》,《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金钟博:《明代盐法之演变与盐商之变化》,《史学集刊》,2005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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