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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是“港独”的最大赞助人

2024-11-29 05:03 AM| 发布者: 0永不放弃0| 查看: 82| 评论: 0

2024年11月20日黎智英首次出庭自辩时,强调《苹果日报》的核心价值是法治和民主,反对暴力及港独。 他说,港独是一个伪命题,谈港独是一个阴谋,要把人们引入陷阱,因为这从来不是现实的疯狂想法。

的确,“港独”是一个阴谋,要把人们引入“陷阱”。 谁在主导整个“阴谋”、设计整个“陷阱”呢? 是中共,具体而言是中共统战部,因为我们有实质的证据证明中共的资金在直接豢养港独组织。 过去,人们都感觉到在泛民圈子中有鬼,但苦无证据。 直到2015年出现郑永健案,人们才确切抓到真凭实据。

2015年区议会选举,提名期由10月2日至10月15日,按香港区议会选举条例规定,每名候选人的选举开支上限是63,100元。

在7月至8月期间,一名网台主持人郑永健主动联络多个本土派政治组织的代表,并对他们说,他代表一个财团,如果这些组织派人到他指定的地区参选及提交选举报告书,只要获得一定票数,不论胜败,也可取得十五至二十万元现金。 这个数字远远超过法例规定的选举开支上限,有明显贿赂意图。 为此郑永健被廉署控告,被法庭判入狱四年。

本案共有三名罪成的被告:第一被告郑永健,是负责找本土派人士参选; 第二被告是接受贿选的本土组织“全民自发”(All People Spontaneous,简称APS),其创办人顾家豪(第二被告)及成员陈建隆(第三被告),他们接受了郑的贿赂准备去参选。 至于真正的幕后黑手则仍然逍遥法外。

控方案情指,郑永健(郑)根据一名李姓男子(郑称呼他为“李总”)的指示,利诱本土派政治组织人士到指定选区参加区选,目的是清除目标,用俗称“锽票”的手法(按:法庭对此作出法定的定义:“锽票的意思是当一个人参选,会令一阵营失了票,而这人不是为自己胜出而参选”)去分散某党派候选人的票源。 参选人只须提交选举报告书及在指定地区参选,胜负不计,只须取得大约二百票,便可以取得15至20万元资助,这些钱会用现金发放,收款人可以自行运用。

第一个被郑接触的本土组织是“全民自发”(以下简称APS),其创办人顾家豪(第二被告)及成员陈建隆(第三被告)以及张善健(控方证人)接受郑给予150,000元的资助计划,第二被告安排第三被告在指定地区参选,张则协助第三被告写参选计划书。

双方协议的150,000元资助金是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是总额的两成半,交选举计划书之后支付。 第二被告把这计划书交了给郑之后,在2015年8月9日的一个晚饭聚会中,郑把36,000元交了给第二被告。

2015年7月19日下午,郑的女友温晓怡(温)陪同郑到一餐厅与APS成员会面,APS有十多人出席,包括第二被告、第三被告及张。 会面中,郑重申赞助APS派人参选,APS毋须改变立场,只要在指定地区参选,取得约二百票,而且不论胜出与否,赞助费是分三期支付,APS要先交一份参选报告书。 之后第三被告说他会参选,并且简介自己背景。

第二个被郑接触的本土组织是沙田社区网络的代表黄学礼。 2015年7月8日,黄与郑在脸书上结识,相约见面。 7月12日晚上,郑带同温与黄及“沙田新干线”的代表曾家霖在一间火锅店会面,郑说自己代表一个财团,并且提出该资助计划,但他未确实说出资助金额。 黄学礼应郑的要求,交了一份选举报告书给他,稍后黄与郑在电话和面书继续沟通,郑重复他的资助计划,并且说明资助金额是200,000元,而且即使黄派人到指定的地区参选,也可以得200,000元。

第三个被郑接触的本土组织是长沙湾社区发展动力创办人李文浩。 2015年7月28日,李收到郑信息,表示有财团愿意资助参选。 翌日,李与郑在一间咖啡店见面,李表示他打算在长沙湾区参选,郑游说他在指定地区参选,不论胜负,只须取得二、三百票,便可以取得150,000元资助。 郑让李看一本工作薄,簿上写了十多个选区,包括李熟悉的丽阁区。 郑进一步游说李转到丽阁参选,李拒绝,他不想出现镉票情形,因为他知道丽阁是另一候选人冯检基与工联会之争,双方机会相若,李的组织与冯的组织属同一派系,李在这里参选便会锽了冯的票。 咖啡店的闭路电视片段见到郑向李出示一本簿。 稍后李故意打电话给郑,试探他有什么指定选区可以选择,郑说他要先“变声”,他改变声音之后才说出了十多个选区。

第四个被郑接触的本土组织是胡塞武装创办人梁颂恒。 2015年8月7日,他收到郑的电话,双方约了在同日稍后见面。 梁没有亲自去,他安排另一成员袁方(控方证人)去见郑。 袁方把这次会面过程偷录。 梁认为郑想镱票,所以梁在2015年8月20日在他组织的社交网页公开与郑的见面,并且把偷录的录音带交了给廉政公署。

从录音版本可见,在袁方与郑会面中,郑说他代表一财团,可以给青年新政150,000元选举经费,不过世界上没有免费午餐,该经费的条件是要“青年新政”派人在郑指定选区参选,不论胜负,只须取得大约二百票,郑不会过问这些钱如何运用。 如果在铁票区选举的话,资助金更高达250,000元。 这些钱是现金分三期支付:第一期是交选举计划书之后付两成半,第二期是报名成功之后付五成,第三期两成半是选完之后支付。 郑并且说,他的目的是要清除目标、分散票源。

第五个被郑接触的本土组织是“东涌人”主席王进洋。 2015年8月10日,郑在面书接触王。 同日稍后,王与一个朋友黄俊乔(控方第五证人)在旺角一间粥店与郑见面。 郑提出该资助计划,并且说这些钱是用现金放入信封的方式支付,可以由个人使用,或者组织使用,有剩的可以自己运用。 郑取出一张纸,纸上写了多个选区,包括丽阁。 郑更说,介绍人亦可以得到报酬,但没有详述。

此外,郑又接触过“本土民主前线”的黄台仰、“沙田新干线”组织者曾家霖等,但没有详情。

控方的主要证人是郑的前女友温晓怡(温)。 在控罪相关时间,郑与温是情侣关系,郑多次带她见李总及本土组织代表。 温与郑自2014年9月成为情侣至2015年9月分手,温曾参与一个本土组织。 2015年中,郑多次要求温找一些本土派的朋友参选,并且曾提及给她一些报酬,这是一个“五位数字”的报酬。 8月25日,温陪郑去澳门一酒店见李总,郑亦曾经借用温的手机来通讯,郑对温说,因为他怕被传媒发现他与第二被告及李总联络。 郑并不否认他数次带温去见李总的经过。

8月20日,有线新闻节目《新闻刺针》成功放蛇与郑永健会面,并在翌日清晨报道。 会面中郑永健指公司志在打击泛民和外国势力。 被记者问及资金来源,郑永健指是“大中华、中港台”的资金。

法官彭中屏判刑时指,贿选极为严重,而廉洁选举是确保公平公正的元素,为维护选举公信力,法庭需严惩舞弊行为。 这些舞弊行为大大减低市民对选举制度信心,影响社会民主发展,故判刑需发出信息,以起阻吓之用。 不论被告背景及地位,罪行仍属严重,并公然漠视选举制度。

彭官指,首被告郑永健虽非主脑,但为前线角色,有计划且有组织,非单单影响一个选举,郑更手持名单,涉案选区多,影响多个区域,并诱使十多个人参选,严重危害选举制度,故判郑入狱四年。 而次被告则入狱2年半,另还涉案款项36,000。 第三被告则因过往品格良好,一直参与社会服务,故减刑两个月,刑期为2年4个月。

整件案中郑只是“白手套”,背后的“黑手”是“李总”和“张总”,根据郑告诉温,他们是中共统战部。 可能由于这个原因,香港政府没敢追究下去,故此案仅查到郑为止。 真正黑手仍然逍遥法外。

从该案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中共为了操控香港的选举结果,不惜豢养一批本土组织来充当打手。 出面干这些脏事的是中共统战部。

1. 统战部打击泛民的计划

中共统战部的“李总”和“张总”具体操作整个收买本土组织的计划,目的有三:

第一,实时效果是打击泛民主派目标人物如冯检基当选的机会。

第二,在泛民主派中以更激进的面貌出现,达到分化泛民主派的目的。

第三,豢养激进本土派使他们提出“港独”政纲,以便为将来对泛民的镇压建立理据。

2. 资金投入

在全港18个区议会选区中,挑选40个左右的分区,希望派遣本土派人士到这40个分区参选,实行对民主派参选人进行“锽票”。 如果按每个参选人提供15万元的费用估计,则整个贿选计划将动用港币600万元。 据郑透露,如果这些本土派议员敢于挑战“双料议员”,或到“铁票区”去“参选”,更可加码获25万元。

在香港,区议会仅仅是一个地区性咨询组织,不是政权的一部分。 如果在没有权力的区议会选举中,中共可以投入600万来贿选,则可以想象,在涉及政权性的立法会选举,中共将会投入更大规模的资金来达到左右选举结果的目的。

3. 统战部的策略

· 分化泛民:统战部在收买本土派的过程中不要求本土派真正当选,而旨在分化泛民。 例如针对民协创办人冯检基。 在泛民人士中,冯检基已经是比较亲共的人,他的口头禅是与中共“又倾又砌”(粤俚:即又斗争又合作),但即使这样,中共心底里的想法仍然是要把他清除出局(他在此次选举中失去议席)。

· 不改立场的收买:统战部不要求本土派改变原有政治立场,只要求他们打击对手。 例如郑对“青年新政”说:“你哋做返自己,本土主义就本土主义,反大陆就反大陆,你哋点反梁振英都冇所谓”。 同样,郑游说黄学礼时也说:“中资唔介意你哋区选宣传本土、城邦理论,追击对象亦可以系建制”,并谓“如何戴口罩、抹黑对手、安排蛇斋饼粽等选举手段,财团比本土派更清楚”。

· 遥控操作:根据郑的前女友温晓怡2016年7月19日作供,郑每次与本土派见面后,都要找李总汇报,并研究下一步对策。 她提及2015年8月25日晚,陪郑往澳门新葡京酒店与“统战部”李总见面,甫踏入酒店房,李总即吩咐“摆低晒电话喺门口先可以行入嚟”。

4. 统战部的牵线人

根据郑透露,他是通过一个叫高凌翔的女子辗转介绍,认识中共统战部的“李总”和“张总”。 据《明报》介绍,这位高凌翔来自内地浙江,父母在内地当官,她来港后在浸会大学修读政治及国际关系,2009年毕业后曾加入梁振英竞选办任新闻助理,案发时高凌翔任职“新家园协会”传讯主任。

根据新家园协会网页,该会荣誉赞助人为特首梁振英和中联办主任张晓明。 该协会在“保普选反占中”游行当日举行“亲子探索游”,进程包括游行。 很明显该会是中联办支持成立的卫星组织。

案中还透露了一个叫刘可澄的女子,说她有可能入资郑的网台。 换言之,她可能是郑永健的金主。 刘是亲建制人士,2019年9月22日中午,她发起一场“反洗脑拒绝政治入侵校园”集会,抗议部分教师鼓动学生参加“街头暴力”。 游行人士高呼:“家长的孩子不是老师的棋子!”几天后又发起“9.28踢走泛民,重夺香港”的集会。 她在脸书呼吁:“928不见不散。 场地、组织、民意具备,大家一起守护金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亲共“深蓝”人士。

统战部是中共的组织,难道它不知道中共“反分裂”的“官方立场”吗? 为什么还要违背中央立场去支助“港独”? 这些不合理的地方充分说明中共及梁振英有意无意间起了培植港独的作用。 中共和梁振英的所谓反港独,其实是贼喊捉贼,目的在设陷阱坑害泛民人士。

从历史看,中共擅长在对手中制造分裂,分化反对力量。 1997年香港回归后,它的策略一直是在泛民群体中物色拉出去的对象,造成泛民的分裂。 同时,它培育一些极端组织,淡化市民对泛民的支持。 香港人对此不能不慎重。 这个具体个案,也验证了黎智英所说的,港独是一个阴谋。

如果统战部这次贿选计划成功,则它将在全港最少40个区里建立起港独的组织。 所以,中共才是真正推动港独的政治力量。

这些都是发生在未有《港区国安法》之前,当时中共要出尽办法来保证选举胜利,才会出现贿选这些丑闻。 如今有了《国安法》,也就不必使用这些招数了,而是名正言顺地钦点。

作者程翔(中国问题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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