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一名女子深夜回家时,不料被一名陌生男子扑倒在地上,本以为对方要侵犯自己? 没料到,对方脱掉她左脚鞋子后强行脱掉袜子,随后拿着袜子就逃跑。 网友纷纷惊呼这应定什么罪:到底是抢劫? 还是猥亵? 对此,民警回应:对方有些小癖好,喜欢闻袜子味道! 据北京时间,案发当时,张女士在下班回家路上,被提前埋伏陌生男子孙某扑倒在地,抢去左脚袜子逃离现场。 张女士接受内媒采访时无奈表示,这是第二回被该男子抢袜子了,对方不抢包不伤害她,只要袜子。 张女士已报警,警方也介入调查,迅速锁定了嫌疑人孙某。 民警说,据嫌疑人供述,他有一些小癖好,喜欢闻袜子味道,就找夜里出行的单身女性落手。 “抢一只袜子”而定“抢劫罪”或“猥亵罪”显然均不适合。 据知,该男子因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网友纷纷留言,有网友调侃:“他关哪里,有没有热心人士提供一下,我准备把我攒了几个月的袜子给快递过去,我正宗香港脚,假一赔十!”、“在那一瞬间女子想到了一万种可能,万万没想到他只抢了一只袜子!”、“打人的拘留15天,抢袜子判6个月,有点看不懂? 有没有法律专家? 抢袜子算猥亵吗?”、“这是心理疾病,不是犯罪,应该给予心理治疗,而不是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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