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哥华一名72岁的华裔老者,被指控涉嫌诈骗安省一个小镇政府110万加元,在没有正式逮捕证的情况下,穿着睡衣被捕并移送安省受审。警察执法过程中的种种奇葩之举连安省的法官都看不下去,直指警方行为不当,侵犯了老者的个人权利,并叫停审判,无限期搁置对这名老人的控罪。 Strathroy-Caradoc是安省一个仅有2万多人的小镇。一家名为Omega Contractors Inc.的建筑公司是镇政府的承包商。 2021年1月,一名政府雇员收到电子邮件,发件人称自己是Omega公司的代表,该公司的账户转到了TD银行,并提供了一张作废的空白支票,要求政府将未结的工程款转到新的银行账户。 收到电子邮件的政府雇员信以为真,在2021年2至3月间向该账户转款逾超过110万加元。 到4月份,镇政府和Omega公司意识到被骗并报案。 当地警方的调查指向了温哥华居民W先生,收款账户是在他名下的。诈骗所得进入该账户,再通过电子转账以加密货币形式把资金转移给未知的第三方。 在没有证据表明W先生参与了虚假电子邮件的制作,或者他知道任何欺诈计划的情况下,检方指控W先生是中转赃款的“钱骡”,称他知道或应该知道存入自己账户的钱不属于他。 通过调查,Strathroy警方知道W先生年事已高,没有犯罪记录,与有组织犯罪没有已知联系,既不是危险人物,也非在逃犯,而只是“一个在温哥华过着正常生活的普通人”,搜查他的住所可能不会有任何发现。 但案件的首席调查员Ben Wright还是准备了一份报告,计划获得全加拿大范围的针对W先生的逮捕令并前往温哥华执行逮捕。 和温哥华警方沟通的电子邮件清楚表明,这么做的目的有二:收集更多证据,以及更重要的——向Strathroy-Caradoc政府和民众做个姿态,表明警方正在竭尽全力侦破案件。 Strathroy当地的检方认为这次不需要把W先生押送到安省,因为他是外省居民且没有犯罪记录,建议在温哥华逮捕W先生,签署承诺日后将到安省出庭的保证书后释放。安省的一名治安官随后签署了逮捕令,批准按照检方意见执行。 警方却对这种抓了就放的安排不以为然,认为应当采取更强硬的行动。意见分歧导致Strathroy和温哥华警方在沟通过程中出现混乱。对于接下来如何让安省的逮捕令在BC省的法院得到批准,以及逮捕之后要怎么办,两地警方用了几周时间才定下行动计划——不光要逮捕W先生,还要让他在BC省参加保释听证,以获得针对他的六天还押令。这六天时间足够押送W先生回安省受审。 2021年11月17日早上8:30左右,Wright警官和一名同事与另外八名温哥华警官分乘四辆警车和两辆厢式货车抵达W先生的住所。 8:45分左右,身穿睡衣的W先生被转移到温哥华警察局。随后,他被允许与律师交谈,然后接受了Wright警官的问话。 当晚,W先生在温哥华参加了保释听证。检方要求将黄先生拘押六天。法官询问温哥华检方律师,安省警方是否打算逮捕黄先生。但检方没有告诉法官,安省警方已经在温哥华,并已逮捕了W先生。 要知道,尽管两地警方筹划了几个星期,但却并没有取得正式逮捕令,也就是Feeney Warrant。安省治安官签署的,只是普通的逮捕令,而警方进入嫌疑人居所进行搜查和逮捕,必须有Feeney Warrant。逮捕过程有众多警察参与,却没有一个人提出质疑,着实令人费解。 而根据加拿大《刑法典》,在其他司法辖区没有逮捕令抓人,可以申请延长羁押。BC省的法官也正是据此批准了六天的还押期。但这是法官在不知道W先生已经被逮捕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至此,一个看似完美的闭环形成了。 如此大费周章,两名Strathroy的警官却没有立即押送嫌疑人回安省,而是花了一天半时间游览温哥华,直到11月19日才按搭飞机返回。W先生全程身穿睡衣,带着手铐。 在安省的保释听证依然令人困惑。面对法官羁押还是释放二选一的问题,警方的答案是两个都选。拒绝保释是因为W先生有弃保潜逃的可能,这也是警方在保释听证会上的习惯性操作。但如果法官不同意,取保候审也可以。反正警方提了建议,最后怎么决定是法官的事。这种既反对保释,又同意保释的态度,把法官都搞懵了,不得不在聆讯过程中反复确认。 最终,W先生在被拘留五天后,获准以7.5万加元保释。一身睡衣的他要自己想办法回到温哥华。 W先生获释之后,对两地的警方、检方和法院提起控告,认为司法部门滥用职权,侵犯了其人身权利。 主审案件的安省高等法院法官Martha A. Cook认为,这起欺诈案非常复杂,导致纳税人损失了100多万加元。如果指控属实,W先生应该知道有不属于他的钱流入自己的账户。但他已经 72 岁了,没有任何犯罪记录,也没有证据表明他策划了这起欺诈事件。 Strathroy警方试图想办法让W先生到安省出庭应诉欺诈指控是出于善意,但这次逮捕和拘留引发了人们对W先生的宪章权利的“多重严重担忧”。 不论是没有芬尼逮捕证就执行逮捕、游山玩水之后才押送嫌疑人返回安省,还是模棱两可的保释意见,警方的行为都“反映出他们对W先生的自由权利的漠视以及对他们法定职责的缺乏理解。” 这并非偶然现象,而是“警方系统性地缺乏对刑法规定的警察职责的认识,并且完全放弃了警察的职责。……如果没有法院的谴责和干预,这种做法还将继续下去。” 法官最终裁定中止诉讼。这是刑事法庭可以下令采取的最严厉的补救措施。它将永久停止对被告的起诉。 虽然审判的寻求真相功能因此受到挫败,但鉴于欺诈案的司法程序已经受到玷污,并且为了更大的社会利益,对刑事案件的调查应该作出让步,以使警察了解、理解并承担《刑法》和《权力宪章》规定的法律义务与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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