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等人因为拒绝向官方提交支联会资料而被定罪及入狱,他们上诉至终审法院,6日获终院裁定胜诉并撤销定罪。理由是控方删减部分相关证据资料,令被告难以抗辩,终院认为原判决涉及司法不公。这项裁决对香港的民主运动来说是一个罕见的胜利。近年来,大批民主派人士被判刑或被迫流亡,许多自由派和广受支持的民间团体也被迫解散。 路透社报道,这3名原为已解散的“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成员,分别是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2名前常委邓岳君和徐汉光。该组织过去每年举办烛光晚会,以悼念1989年北京天安门广场及周边地区血腥镇压中的遇难者。然而,支联会曾被指控收取一笔来自不明组织的2万港元资金,因此被当局列为“外国代理人”。这3名成员因为拒绝向官方提交支联会成员、捐款人及财务状况等资料而被定罪及入狱,于2023年3月被判囚4个半月。 然而,这起案件的重要争议之一,是支联会是否为“外国代理人”。这3名成员向终审法院提起上诉,指控方需证明支联会为“外国代理人”,而非“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联会为“外国代理人”,又指控方隐去部分资料,令被告无法抗辩,造成不公。 终审法院5名法官在判词指出,本来可以确立支联会为外国代理人的唯一证据资料被控方删减,这不仅不利于控方的举证,也让上诉人无法得知控方对有关罪行的论据为何,因而该案不可能得到公平审讯,终审法院6日颁判辞,5名法官一致裁定邹等3人胜诉并撤销定罪,也是首次涉及《港区国安法》条文的案件在终审法院获得胜诉。 在上诉聆讯期间,代表自己辩护的邹幸彤表示,“一只鹿不会只是因为有人相信它是马,就真的变成马。”邹幸彤还呼吁法院杜绝警方滥权:“警察国家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法院默许这种滥权行为而形成的,这种纵容必须立刻停止。” 邹幸彤闻裁决后做出“V”字的胜利手势,邓岳君则在庭外称,“今天我们可以证明,支联会不是外国代理人。公道自在人心。”此外,邹幸彤自2021年9月起被拘留,目前还面临“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指控,与她一同被控的还有前支联会主席何俊仁和李卓人。 前支联会3名成员6日获终院裁定胜诉并撤销定罪。图为2021年9月5日,时任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在记者会致词。(美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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