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一名华人女律师涉嫌投资移民(EB-5)欺诈,逃亡国外多年,最近被引渡回美,在圣荷西(San Jose)联邦地区法院接受审判。 根据司法部日前发布的公告,华女律师陈丹红(Danhong “Jean” Chen,音译),又名Maria Sofia Taylor,面临签证欺诈指控。她已从位于中亚的吉尔吉斯共和国(The Kyrgyz Republic)引渡回美国,并于7日下午在北加州圣荷西联邦地区法院接受审判。这是吉尔吉斯首次向美国引渡联邦刑事指控的嫌疑犯。 现年60岁的陈丹红曾居住在加州富人区阿赛顿(Atherton),她与商业伙伴、前夫叶建云(Jianyun "Tony" Ye,音译),于2019年3月一起被联邦大陪审团起诉。2021年,叶建云承认签证诈欺和妨碍司法公正,被判处12个月联邦监禁,目前已服刑完毕并获释。 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SEC)2018年10月对陈丹红等人提起民事诉讼,指控她不当招募投资,并犯下其他违法行为。法庭文件显示,SEC提起诉讼后不久,陈丹红就离开美国逍遥法外,直到在吉尔吉斯被捕。 根据起诉书,陈丹红曾经营Jean D. Chen律师事务所,该所自称专门从事移民业务。陈丹红向美国公民暨移民局(USCIS)提交欺诈文件,其中包含虚假签名、并虚假描述申请人符合EB-5投资移民项目资格。 在EB-5项目中,外国公民透过投资符合条件的美国企业,可获永久居留权,通常称为“绿卡”身分。符合要求的外国投资者最初可获得两年有条件居留权,后可申请永久居留权。如果投资项目位于就业率较低地区,申请人的投资额须达到50万美元;如果投资地点不在指定的低就业率地区,投资额则至少需100万美元。此外,根据EB-5项目,为企业寻求商业投资的个人可以建立“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s),在指定区域内向EB-5申请人推宣传资机会。 据悉,由陈丹红经营的Jean D. Chen律师事务所,代表客户共投资总额约为5200万美元。 起诉书还指控陈丹红通过伪造文件,掩盖“区域中心”的真实所有权和性质,欺骗性地为客户获得移民福利。陈丹红2014年购买Golden State Regional Center及其他实体,并在购买后不久就将所有权转移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名下。陈丹红向USCIS提交文件,请求政府继续认定Golden State Regional Center是一个有资格促进EB-5投资的区域中心。 陈丹红还涉嫌妨碍SEC和联调局(FBI)的调查,被指控妨碍司法公正,包括要求他人向SEC调查员提供虚假答案、以及指示他人删除与SEC和FBI对签证欺诈调查相关的电子邮件。 陈丹红目前被控犯有10项签证欺诈罪、2项妨碍司法公正罪、1项重大身分盗窃罪。一旦罪名成立,这位华女律师将面临,每项签证欺诈罪最高刑罚10年监禁、25万美元罚款;其中1项妨碍司法公正罪,5年监禁和最高25万美元罚款;另1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最高20年监禁和25万罚款;重大身分盗窃罪至少2年监禁,并与其他重罪判决连续执行,最高罚款25万美元等。 (示意图取自Unspla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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