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昨14日在京举行,官媒《新华社》释出赵乐际重要讲话全文,梳理20年来该法贯彻落实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牢抓主动权和主导权,不断完善“以法惩独”体系,持续丰富打击“台独”法律工具箱。 并且强调坚持做好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应对外部势力干涉和“台独”重大事变的充分准备,如果“台独”分裂势力挑衅逼迫,突破红线,“将不得不采取断然措施”。 大陆《反分裂国家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于昨14日上午10点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东大厅举行。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乐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外交部长王毅,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长石泰峰,全国人大副委员李鸿忠,中共二十届中央书记处书记、公安部部长王小洪,中央军委委员、军委联合参谋部参谋长刘振立等人出席。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宋涛,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东部战区司令员林向阳,台胞代表黄清贤在座谈会上发言。 中央党政军群有关部门和北京市有关人员,有关民主党派中央负责人,以及专家学者代表等参加座谈会。 赵乐际首先指出,《反分裂国家法》20年前,因应“台独”分裂活动而生,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对台大政方针,震慑“台独”分裂和遏制外来干涉,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推动两岸关系发展、促进祖国统一,保障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同时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推动反独促统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赵乐际也指出《反分裂国家法》四点成果。 一是进一步丰富完善“以法惩独”的制度体系,《反分裂国家法》将党中央关于反对“台独”分裂、促进国家统一的大政方针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开宗明义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作为立法宗旨之一。 “2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们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方式、法律手段惩治和遏制『台独』、推进祖国统一。” 《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加强对推进祖国统一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对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神圣职责的认识,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对外关系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同世界各国建立和发展对外关系。 首次出台依法追究'台独'分裂行为刑事责任的司法文件,公布'台独'顽固分子名单并实施惩戒,持续丰富打击'台独'法律工具箱。 我们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打击“台独”分裂势力,形成对“台独”分裂势力利剑高悬的强大震慑态势。 二是坚决开展反分裂、反干涉重大斗争。 《反分裂国家法》规定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为开展反分裂、反干涉斗争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三是持续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 《反分裂国家法》规定了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5条措施,强调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党中央、国务院就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出台专门文件,有关部门先后发布一系列惠台利民政策措施,让台湾同胞分享祖国大陆发展机遇,不断增强台湾同胞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民族复兴参与感,推动两岸同胞加深相互理解、增进互信认同。 四是有力维护一个中国原则。 《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两岸关系发展历程充分证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两岸关系就能改善和发展,台湾同胞就能受益; 背离一个中国原则,就必然导致两岸关系紧张动荡,损害台湾同胞利益福祉。 赵乐际指出四个坚持和四个要点。 20年来《反分裂国家法》的实践启示,遏制“台独”分裂、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必须坚持党中央对对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和人民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法律,并贯彻落实到对台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 必须坚持在国家发展进步基础上解决台湾问题的战略思路,; 必须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坚决反对'台独'分裂,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发展的正确方向; 必须坚持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不断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强化对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的法律保障; 必须坚持运用法治方式、法律手段推进反独促统,与政治、经济、军事、外交、舆论等手段协同配合,发挥最大效应。 第一,坚定信心决心,扎实推动祖国统一进程。 坚持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愿意在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基础上,同台湾各界有识之士就两岸关系和国家统一开展对话协商,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统一进程,共同创造中华民族美好未来。 第二,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 《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这为'台独'分裂势力划定了。 一段时间以来,'台独'分裂势力勾连外部势力不断进行谋独挑衅严重威胁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同台海和平稳定水火不容,与两岸同胞利益福祉背道而驰。 我们坚决打击“台独”挑衅行径,坚决反对和遏制外部势力干涉,决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选项,这针对的是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绝非针对广大台湾同胞。 我们始终坚持做好以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应对外部势力干涉和'台独'重大事变的充分准备,目的是从根本上努力争取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 第三,坚定促进两岸交流合作,共创中华民族绵长福祉。 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是两岸同胞的主流民意。 愿意同台湾同胞共享中国式现代化机遇和成果。 两岸同胞要共同努力排除干扰、破除障碍,持续促进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增进两岸同胞福祉。 第四,坚定弘扬中华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两岸同胞心灵的根脉和归属。 要加强两岸文化交流,团结台湾同胞共同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进台湾同胞的民族认同、文化认同、国家认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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