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南山大冲城市花园三套价值4000万的房产归属纠纷案引发全网热议。 这场持续7年的纷争背后,是一段跨越世纪的婚姻与情感纠葛。 婚姻破裂与分居 1981年,广东男子刘某发发现妻子李梅长期沉迷麻将且有婚外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开始分居生活。 尽管育有五名子女,但双方关系名存实亡。 2001年,刘某发雇佣38岁的杨某为保姆,二人逐渐产生感情并同居长达17年。 拆迁暴富与遗嘱风波 2010年,刘某发位于大冲村的自建房屋因旧改获得数套回迁房,其中300平方米登记在其名下(三套100平米房产)。 李梅则是将自己的份额分给儿子后,仅留一个80平方米回迁房。 2015年起,刘某发两次起诉离婚,均未成功。 2016年8月,他在律师见证下立下首份遗嘱,将三套房产及公司股权全部赠予杨某。五天后,刘某发再次起诉离婚。 2017年4月,一审法院判决准许离婚。 但李梅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17年6月,刘某发在第一份遗嘱的基础上,补充签署了第二份遗嘱,主要添加了“非婚同居17年,杨某照顾有功”等字样。 然而,就在李梅上诉期间,刘某发突发脑梗去世。离婚诉讼就此终结。 遗嘱效力争议与两审判决 2018年,杨某持刘某发2017年6月签署的第二份遗嘱(注明“非婚同居17年,杨某照顾有功”)起诉李梅,要求继承房产。 一审法院认定遗嘱真实有效,但因刘某发存在过错,判决两套房产归李梅,一套归杨某。双方均不服上诉。 最终,深圳中院二审推翻原判,认定刘某发与杨某的同居行为违反《婚姻法》禁止性规定,且未经配偶同意处置大额夫妻共同财产,遗赠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最终判决遗嘱无效,三套房产全部归李梅所有。 法律争议焦点 1. 遗嘱真实性:尽管两份遗嘱均经公证,但二审法院指出,刘某发在立第二份遗嘱时已患脑梗,且见证人系杨某亲友,真实性存疑。 2. 夫妻共同财产:三套房产属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刘某发无权单方处置。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大额赠与需双方同意。 3. 公序良俗原则:二审法院援引《民法典》第153条,强调婚外同居关系违背社会伦理,基于此的遗赠行为无效。 社会舆论分歧 支持者认为,李梅长期未尽妻子义务,刘某发的选择是对情感付出的补偿; 反对者则指出,法律应维护婚姻制度的严肃性,婚外情不应成为获利工具。 1. 及时止损,合法维权:若婚姻破裂,应尽早通过法律程序解除关系,避免“事实婚姻”引发后续纠纷。 2. 遗嘱需合规:处置共同财产需配偶同意,遗赠对象应符合公序良俗,建议通过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3. 道德与法律的平衡:情感付出值得尊重,但法律底线不可逾越。任何关系的维系都应以合法为前提。 这场4000万遗产争夺战,最终以法律对婚姻制度的坚守落下帷幕。 那么,你认为法院的判决合理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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