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专家张起淮认为,国内航空公司收取选座费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成都商报7月26日消息,被戏称为“伸腿费”的选座费,航企也不敢任性收了。近日,北京市发改委网站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联航在2015年3月29日到12月23日收取航班选座费的行为进行处罚,没收其收取的44万余元选座费,还开出同等金额的罚单。成都商报记者7月25日调查发现,选座费在国内其他航企的国际航线仍然普遍存在,国内航线大部分航空公司已经悄然暂停收费。 违反多项条令 中联航被开罚单 在北京市发改委开出的行政处罚书中,成都商报记者看到,中联航在2015年3月29日至12月23日期间,按照经济舱31排到第一个安全出口座位(不含)为止,每人每次20元;安全出口之后的各排座位,每人每次10元的标准自立收费项目收取选座费。实际上,北京市去年就已经调查中联航大范围收取选座费的情况,后者也于去年12月23日紧急停止了付费选座业务。 不过,民航局也并没有明确叫停国内所有航企的选座费。 国内航线业务暂停,国际航线依然在收 记者7月25日致电国航、东航、南航以及春秋航空、吉祥航空等,均获得了同样的答案:国内航线选座业务已不再收取费用。春秋航空客服表示目前国内航线只能在柜台选座。国航自去年9月9日起在国航北京出港的国内航线旅客可通过付费选择100元的国内航线经济舱第一排和紧急出口等大空间座位。但7月25日成都商报记者致电国航客服热线了解到,目前这一政策已经取消。不过,以国航为例大部分国际航线依然还有选座费,选座费从50-600元不等。 付费选座最开始主要存在于低成本航空公司中,春秋航空即率先在国内实行付费选座。不过从去年开始四大航就开始将国际航线付费扩张到国内航线。从去年开始,传统航空公司开始在座位上“收钱”,范围不断扩大,东航、南航也纷纷加入。 【专家声音】 收取选座费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记者查询到,根据2013年《关于完善民航国内航空旅客运输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旅客运输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国内航线,航空公司可以基准价为基础,在上浮不超过25%、下浮不限的浮动范围内自主确定票价水平;对部分与地面主要交通运输方式形成竞争,且由两家(含)以上航空公司共同经营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票价由实行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航空公司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确定票价水平。 民航法专家张起淮认为,国内航空公司自立收费项目,向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航线收取选座费的做法,违反《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民航有关规定,应被叫停,并予以相应处罚。此外,国内航空公司收取选座费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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